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的《民法典》里面

在我国的《民法典》里面,有一段对于继父母和继子女责任和义务的概述。从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可以了解到,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继父母和继子女重新构建了家庭。继父母对待继子女应该视为自己的子女,不能对继子女有歧视的心理,也不能对继子女进行虐待。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可以参照我国《民法典》里面,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民法典》里面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是这样规定的。父母对于自己的子女是有抚养的义务,同时要教育自己的子女,赡养父母是子女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如果作为父母不能履行对自己子女的抚养与教育的职责的时候,对于子女还处于未成年的状态,或者子女自己还不能有能力自己独立生活,作为父母应该向其子女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作为子女如果对于自己的父母不能尽到赡养的责任,父母如果已经不再具有劳动赚钱的能力的时候,子女应该向自己的父母支付一定的赡养费用,有义务照顾自己的父母,保障父母的生活。当重新构建家庭的时候,生父母与继父母再婚的时候,继子女还是处于未成年的阶段,继子女随着父母的一方与继父母一起生活,继父母为继子女提供了生活教育的条件,或者是成年的继子女对自己的继父承担了赡养的义务,照顾继父母的生活,保障其生活,这时候继父母和继子女就构成了抚养与教育的关系,形成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仅仅是姻亲的关系,在我国法律上认为,这时候的继父母与继子女是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在我国的法律里面,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构成了抚养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在事实上形成了抚育的关系,也就是上面,我们讲到的内容。如果是生父母与继父母再次离婚,从继父母的角度来讲,继父母去抚养继子女应该是自愿的,因为没有构成抚育事实的前提下,继父母是没有责任与义务必须要抚养继子女的。所以如果处于离婚的状态,之前继父母与继子女没有构成抚育关系的话,再次离婚的时候,继父母可以选择不再抚养继子女。如果是处于婚姻关系存在的条件下,继子女还属于未成年,继子女的自身条件还不能自己独立的生活,后妈是要对继子女进行抚养与教育的。对于应该履行的抚养义务,如果不去履行义务,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严重的情况下还会犯罪。这里的严重情况指的使用恶劣的手段去虐待孩子,或者是遗弃未成年孩子,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所以认定后吗是否有义务去抚养孩子,要先判断后妈与孩子之间是否形成了抚育关系,认定犯罪的标准就是上面讲的情节严重行为。达到了规定标准的,那么后面不抚养孩子才有可能构成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假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签订假合同只会影响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假合同虽然在最初会给对方带来生活的甜......


·拘留书上没写时间是否合法
      一、刑事拘留书上没写时间是否合法?合法,如果是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书上会写明拘留时间。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不写。因为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对于劳动者来说,离开一个工作岗位之后,通常都需要办理离职手续,那么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既然不一样,两者的区别是......


·既有商标侵权又有专利侵权的可否一并起诉?
      既有商标侵权又有专利侵权的可否一并起诉?可以一并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


·盗窃罪犯罪类型属于哪种?
      一、盗窃罪犯罪类型属于哪种?盗窃罪的犯罪类型属于侵犯财产犯罪。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行为人实施了秘......


·法院开庭是不通知家属的吗?
      法院开庭是不通知家属的吗?家属不是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是可以不通知家属的。不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法院开庭都不会通知家属,只需......


·侵权责任法道路施工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侵权责任法道路施工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


·自愿送养小孩协议书范文
      自愿送养小孩协议书范文自愿送养小孩协议书送养人:收养人:一、送养人身份证号码:送养儿子的原因:因家庭现有四个孩子,被送养的孩子属第五个,出于......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1)附条件、附......


·小股东架空大股东如果处理?
      小股东架空大股东如果处理?小股东的相关行为合法的,则不构成侵权行为,不合法的可以诉讼并追究相关责任,具体根据合同内容及公司章程主张权利。大股东......


·适用假释的条件包括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刑期和刑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符合法定的条件是可以通过假释等方式缩短刑期的。同时为杜绝“有钱人”、“有权人”减刑快、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