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法中管制和拘留时间是多久

刑法中管制和拘留时间是多久
  
  一、刑法中管制和拘留时间是多久?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即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30天,即最长时间是37天。
  
  二、拘役与管制区别是什么?
  
  拘役与管制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4)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
  
  而且,管制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三、管制有哪些特点?
  
  从本质上来讲,管制是一种限制自由的刑罚,其比剥夺自由的刑罚种类要轻得多。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只限制自由而不剥夺人身自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原居住地工作和生活,
  
  2、 被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要接受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 管制的判决归人民法院,管制的执行归公安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行使判决权和执行权。
  
  从上述特点我们可以看出,管制从裁决到执行都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体现了轻刑轻判的刑事政策以及对法院严格依法判决的要求。
  
  管制是罪犯处于服刑的阶段,国家对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这些刑罚都有着具体的时间限制,如果不是数罪并罚的情况管制不会超过三2年。而刑事拘留到37天这其实也代表着当前的案件是比较复杂的,但刑事诉讼法中对管制和拘留时间的规定是强制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婚前老公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老公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


·公司法股东协议文本是怎样的
      公司法股东协议文本是怎样的?国家经济的发展使得新设立的公司越来越多。公司的成立离不开股东的出资,而各股东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签订一份......


·侵犯隐私权该怎么处理?
      侵犯隐私权该怎么处理?隐私权对我们不太陌生,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侵犯隐私权的案例,也常常会说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了,其实隐私权范围还是比较广的......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分为程序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分为程序是什么?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关于工程出现问题,造成严重的人员的伤亡以及经济损失,可以发现工程质量是直接影响到人......


·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
      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一、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1、违反物业合同首先业主交纳物业费是按照物业合同的规定来交纳的,物业的收费标准在物业合同中也......


·对于重婚案是自诉案件吗?
      对于重婚案是自诉案件吗?一、对于重婚案是自诉案件吗?重婚罪是公诉和自诉相交叉的案件,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新法规是怎么描述?每个人都要交税,交税是每个人的义务,然而纳税的主体不同,相关的纳税规定也是不同的有区别的,......


·假释向谁提出申请2023
      一、假释向谁提出申请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


·离职补偿金标准含年终奖吗
      不算。对离职补偿金的发放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对离职补偿金是不同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也有多种方式,员工自行提出或违反单位规章制......


·已确权的荒山荒地遇征收,补偿被村集体侵占怎么办?
      已确权的荒山荒地遇征收,补偿被村集体侵占怎么办?  一、已确权的荒山荒地遇征收,补偿被村集体侵占怎么办?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已经......


·销售商是否需要对专利侵权赔偿?
      销售商是否需要对专利侵权赔偿?销售商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生产销售,且对于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是属于之情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