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么规定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二、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最后,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一点的就是,农村的征地补偿标准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普遍低于国有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而且,农村的征地补偿项目比较多,比如说青苗补助费,附着物补助费和对人口的安置费。那不同的补偿项目都是需要政府严谨的参考实际情况出台补偿标准的,国家要求的是征地补偿对待民众都应该是公平,公正,合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公证流程是怎样
      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公证流程是怎样一、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公证流程是怎样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


·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有哪些?一、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知识产权工资待遇如何?
      一般情况下,一个企业的工资待遇和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息息相关。而人们在找工作的时候,考虑的因素也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工资待遇。因此,一......


·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主要有哪些?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主要有:阻止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阻止和打击商标侵权、专利侵权,阻止和打击著作权侵权、版权侵......


·安置放房土地使用金需要缴纳吗?
      为了实现本省城市的发展,省级国家部门会连同当地的企业,一起将破旧城区的房子拆除后再重建,此时,重建的房屋一般叫安置房,跟其他普通的商品房相比......


·如何避免合作合同纠纷问题?
      如何避免合作合同纠纷问题?为了减少经营的风险和成本许多经营者会选择合作经营,合作经营同样需要签署合作合同,然而由于一些细节的疏忽和错误的观念......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


·贵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贵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征收土地是需要给农民一定的补偿款项的,因为毕竟你将人家的土地征收完毕之后,那么农民的生活收入来源就会因......


·新入职必须有试用期吗,试用期有多长时间?
      对于试用期的薪资待遇和入职之后的薪资待遇是有一定的差别的,相信这一点您都是非常的清楚的,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意试用期的长短问题,而且如果可......


·2023注册资本年内缴清有哪些规定
      一、注册资本年内缴清有哪些规定需要明确的是,注册资本在目前实施的制度是认缴制,即可以按照公司的发展规模和运营情况进行认缴,在公司成立之初......


·一、怀孕女人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怀孕女人离婚财产怎么分?1、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够离婚的,即使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会同意的,除非是女方有重大过错或者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