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男性生育权与女性生育权冲突是如何解决

男性生育权与女性生育权冲突是如何解决夫妻双方的生育意愿不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要实现生育,不得强迫不愿意生育的对方生育或者与他人通奸私生,只能求助于法律解除婚姻关系,另外寻求生育伙伴或生育方式。第一,男女生育权实现的条件不同。对于女性来说,生育权的实现在于自身的人身权,而对于男性来说,合法生育权的实现首先依赖于合法配偶权的实现,男性只能在配偶权的实现基础上获得生育权的保护。任何违背女性意志的男性强权都是违反妇女人权的违法行为。比如在男方坚持要孩子而女方不愿生育的情况下,如果由男方做主,就意味着丈夫享有对妻子身体和意志的强制权,这将以女性人身自由的丧失和身心被摧残为代价。而将生育决定权赋予女方,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委屈了男方,但其最坏的结果是双方离婚,男方可以重新选择其他愿意生育子女的异性再婚。毫无疑问,前者可能导致的恶果远比后者严重。第二,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结果,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公民既然有生育的权利,同样应享有“不生育的自由”。妻子自主人流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处分,是对“不生育”的一种自由选择。结婚本身并不意味着双方必须有孩子,如果夫妻间未曾达成“要孩子”的合意,那么,妻子无论是自主避孕还是堕胎,都不构成对丈夫的侵权。夫妻共有生育权,这一权利是针对社会而言的,即夫妻共同对抗第三人,用以排除外界妨碍与侵害的权利。第三,女性不仅在照顾、抚育子女方面履行更多的义务,而且怀孕、生育和哺乳更无法由男人替代而由女性独自承担艰辛和风险。因此,更多地赋权于女性,既是对生育主体妇女的人文关怀和特殊保护,也是法律公正的体现。夸大或强调男人的生育决定权无疑会带来负面效应,如导致对女性自主流产的不公平指责和索赔,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婚内强奸”合法化。总体来说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生育权,可以选择生育,也可以选择不生育。如果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可以机型协商,如果实在协商不了,有恶补可以进行强行的手段,在法律的角度上虽然男女平等,但是实施上比较偏上女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贪污罪主观故意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需要结合法律对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规定进行分析。而在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了主观方面的内容,那么贪污罪主......


·寻衅滋事怎么赔偿,寻衅滋事主要有哪些表现
      寻衅滋事这种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非常的常见,这种行为除了损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外,往往还会给受害人造成损害,这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赔偿问题,很多人就想......


·存款保险费率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存款保险费率的主要作用是什么?存款保险的主要作用1、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如果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当实行该制度的......


·单位准备给员工买社保需哪些资料?
      单位准备给员工买社保需哪些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举报偷税漏税证据有效的包括哪些?
      举报偷税漏税证据的包括哪些?1、举报人需要提供的证据: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


·协议离婚没签字怎么办?
      协议离婚没签字怎么办?协议不成就可以直接起诉;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


·存货监盘程序是实物证据吗?
      存货监盘程序是实物证据吗?一、什么是存货监盘存货监盘是审计人员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等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通......


·洗钱罪具体怎么进行处罚
      洗钱罪具体怎么进行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需要区分自然人犯本罪还是单位犯本罪,主体不同实际的量刑标准也不太一样。1、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


·在我国醉驾在家要等多少天?
      在我国醉驾在家要等多少天?醉驾构成犯罪的,一般需要7个月左右才能判刑。1、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2、批捕进入侦查阶段:一般2个月,最长7个......


·一、孕期公司解散辞退怎么办?
      一、孕期公司解散辞退怎么办?1、可以要求单位继承履行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劳动合同终止,或哺乳期结束。单位不同意时,可以依法向有关行......


·没解除劳动关系不让上班可以要求工资吗?
      劳动关系纠纷是指出现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主要是针对工作、报酬、以及与工作方面产生的侵权、工伤等问题的纠纷。劳动纠纷的解决是需要经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