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男性生育权与女性生育权冲突是如何解决

男性生育权与女性生育权冲突是如何解决夫妻双方的生育意愿不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要实现生育,不得强迫不愿意生育的对方生育或者与他人通奸私生,只能求助于法律解除婚姻关系,另外寻求生育伙伴或生育方式。第一,男女生育权实现的条件不同。对于女性来说,生育权的实现在于自身的人身权,而对于男性来说,合法生育权的实现首先依赖于合法配偶权的实现,男性只能在配偶权的实现基础上获得生育权的保护。任何违背女性意志的男性强权都是违反妇女人权的违法行为。比如在男方坚持要孩子而女方不愿生育的情况下,如果由男方做主,就意味着丈夫享有对妻子身体和意志的强制权,这将以女性人身自由的丧失和身心被摧残为代价。而将生育决定权赋予女方,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委屈了男方,但其最坏的结果是双方离婚,男方可以重新选择其他愿意生育子女的异性再婚。毫无疑问,前者可能导致的恶果远比后者严重。第二,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结果,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公民既然有生育的权利,同样应享有“不生育的自由”。妻子自主人流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处分,是对“不生育”的一种自由选择。结婚本身并不意味着双方必须有孩子,如果夫妻间未曾达成“要孩子”的合意,那么,妻子无论是自主避孕还是堕胎,都不构成对丈夫的侵权。夫妻共有生育权,这一权利是针对社会而言的,即夫妻共同对抗第三人,用以排除外界妨碍与侵害的权利。第三,女性不仅在照顾、抚育子女方面履行更多的义务,而且怀孕、生育和哺乳更无法由男人替代而由女性独自承担艰辛和风险。因此,更多地赋权于女性,既是对生育主体妇女的人文关怀和特殊保护,也是法律公正的体现。夸大或强调男人的生育决定权无疑会带来负面效应,如导致对女性自主流产的不公平指责和索赔,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婚内强奸”合法化。总体来说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生育权,可以选择生育,也可以选择不生育。如果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可以机型协商,如果实在协商不了,有恶补可以进行强行的手段,在法律的角度上虽然男女平等,但是实施上比较偏上女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配偶抚养费合理吗
      交通事故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交通事故也是难以避免的,总有人因个人疏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就处理和赔偿的问题,赔偿涉及的内容也......


·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有哪些?
      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有哪些一、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公民切身利益的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公民切身利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有时候会遇到被他人诽谤攻击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


·民法总则第85条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85条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第85条是什么?《民法典》第八十五条营......


·一、抚养费的工资比例是什么?
      一、抚养费的工资比例是什么?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事件最后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事件最后程序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请求公安交管部门调解,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我国的经济在近几年发展得很快,而新成立的公司也越来越多,公司的形式比较多,其中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


·应收款能做认缴注册资本不?
      应收款能做认缴注册资本不?不能,企业没有实缴注册资本,不进行账务处理。应收款不能做认缴注册资本。认缴的时候不做任何分录,股东购置固定资产、办公......


·离婚探视权法院一般怎么判
      国家对于不断上升的离婚率,也在做着法律的完善。希望通过法律的干预,可以最大程度的对离婚后的孩子的成长给予帮助。探视权是离异父母未抚养一方对孩......


·一、房屋有赠与遗嘱还有效吗?
      一、房屋有赠与遗嘱还有效吗?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房产赠送在赠与人和受赠人签字之日起就已生效,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