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债权担保期限最长多长时间

债权担保期限最长多长时间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二、哪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保证人免除或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有下列几种: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依民法原理,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可以转让债务。但债务的转让,使主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化。与主合同的债权转移不同,债务转移必须经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才能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除合同主体的变更之外,还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客体的变更。主合同的变更,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又形成一个新的合同关系,而保证人所保证的是原合同的债权债权关系。对于变更后的主合同若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亦即保证人未对新的合同同意保证的自然不承担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达成还歉延期协议后保证人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批复”中就有类似的规定。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人仅在一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 目的在于促使债权人及时向债务人行使权利,以避免保证人长期处于一种随时可能承担保证责任的不利状态;另一方面,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也是在不断变化的,若债权人不及时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当债务人丧失履行能力后,保证人无法实现自己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不利于保护保证人的利益。当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必须向债务人行使诉讼上的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若债权人权为一般的主张债权,则不能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一致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所不同的在于;在一般保证期间,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起诉或申请仲裁,其保证期间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而在连带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才对保证人产生保证责任的效力。若债权人仅对债务人请求履行,而末对保证人请求履行的,保证人免责。因此,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必然对保证人产生效力;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向债务入主张权利的则不必然对保证人产生效力。另外,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仅要求债权人对保证人主张权利,如债权人书面的通知,保证人书面的承诺或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达成的书面履行协议等,而没有如一般保证中必须起诉或申请仲裁。综上所述,明确约定担保期限,是因为关系到担保人的利益,所以一般的担保责任期限为六个月,保证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而且保证人是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的,有权向债务人追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一、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


·刑拘到逮捕之间的流程
      刑拘到逮捕之间的流程如下: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职工在遭受工伤后,需要根据实际的伤残情况,对其做出赔偿,其中就包括了工伤期间的护理费。那么您知道工伤期间护理费标......


·变更监护人起诉的主体是否可行
      一,变更监护人起诉的主体是否可行变更监护权无法协商一致的,需要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监护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看守所拘留一个月会留案底吗
      拘留一个月不会留案底,通常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判刑的才会有案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


·催收函中断诉讼时效吗?
      催收函中断诉讼时效吗?债权人通过国内特快专递方式向债务人邮寄催款函,但在有关邮寄凭证上均未注明所寄物件为催款函,债权人无法直接证实自己的主张,......


·刑法上有非法集资罪吗?
      刑法上有非法集资罪吗?一、刑法上有非法集资罪吗?刑法上并没有单独的非法集资罪,因为非法集资的行为包括了很多其他的犯罪行为,刑法上的非法集......


·如果起诉离婚一审对方同意如何判定,如何争取抚养权?
      现如今,离婚是个很火的话题。近几年的统计来看,离婚率逐年递增,微信中对夫妻关起的评价,电视剧中离婚也是个火爆的题材,如果起诉离婚一审对方同意......


·商场跌倒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商场跌倒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


·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
      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


·一、出租人可以随意解除合同?
      一、出租人可以随意解除合同?1、不可以随意解除;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