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新婚姻法 车子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出台后,对于财产的分割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规定了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具体的措施,防止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所以法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了做合适于民众的规定,方便民众对财产进行分割,所以法律机构的规定是最准确的描述财产具体分割的具体的方法。所以,根据新婚姻法 车子等财产如何分割需要根据实际的规定做出决定。
  
  
  
  
  一、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7、一方的婚前财产;
  
  8、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9、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10、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11、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2、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具体对财产分割的决定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上面的介绍,夫妻离婚后的财产问题,可以根据实际的规定做出裁决,对于汽车这样的财产,那么在法律里一般是均分,因为这是属于夫妻的公共财产,是属于双方的,那么根据新婚姻法 车子等财产如何分割还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做出分类,不能够一直简单的采取重复的裁决,这是不科学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小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小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并不是所有的工程施工合同都是比较大而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小型的工程,但是即使是小型的工程,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后......


·工资总额绩效奖金可以扣吗?
      工资总额绩效奖金可以扣吗?绩效资金是不可以从工资总额里面扣的,绩效工资一般是针对岗位核心职能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一般按绩效工资基数乘以绩效......


·损害赔偿诉讼是什么意思?
      损害赔偿诉讼是什么意思?一、损害赔偿诉讼是什么意思?损害赔偿诉讼是指是指因违约行为或者侵权行为而引发的民事诉讼。损害赔偿诉讼是民事诉讼中一......


·如何处理涉外离婚抚养权纠纷
      离婚时牵涉到的问题主要就是财产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对于很多人来说,宁愿少分财产也一定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如何处理涉外婚姻抚养权纠纷......


·公证处继承遗产需要什么哪些材料?
      一、公证处继承遗产需要什么哪些材料?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带的资料如下:(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范围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范围是怎样的市场经济总是残酷的,有很多公司因为资金的原因而破产。我们知道,破产就会成立一个清算小组来进行破产清算。破产之后......


·民事纠纷案件开庭一场多长时间结束?
      民事纠纷案件开庭一场多长时间结束?我国法院的庭审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只要在审限内审结案件就可以。但是,按照实际情况,一般来说一次庭审的时间需要1......


·我国公司法绝对禁止设立一人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绝对禁止设立一人公司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明文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个人的财......


·轻微肇事逃逸法院怎么处罚?
      轻微肇事逃逸法院怎么处罚?一、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


·被拘留多久会有电话通知家属?
      被拘留多久会有电话通知家属?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1、上交起诉状: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