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交通事故要如何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人们最不愿看到的情况,然而随着机动车的普及交通事故也变的多发,严重的交通事故要受到刑事处罚,而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则要通过调解来解决,调解交通事故是要遵循相关法律的要求的,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只有这样达成的调解协议才是有效的,我们将交通事故要如何调解,需要哪些手续做了相应的整理。
一、交通事故调解进行的程序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由此,现场调解只需要双方共同请求即可。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条和第95条的规定,通过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二是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
1、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调解时间。但新的调解时间必须在调解规定的10天时间限定之内。
2、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损害赔偿的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必须向办案人员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调解参加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参加调解,且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公开公正地进行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允许他人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不应当公开进行。为了保证调解的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2名警察主持调解。同时,调解还要遵守下列程序性规定: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的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5)确定赔偿方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的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要如何调解?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才具有法律效力,有些情况不能进行调解,这样的情况我们也要有一定的了解,当自己面对的时候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的调解是法律程序,需要专业的法律建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欺诈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欺诈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一、欺诈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
·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转让法人债权债务?
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转让法人债权债务?一、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关系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
·怎样构成事实婚姻的行为?
怎样构成事实婚姻的行为?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
·商丘征地补偿新标准
商丘征地补偿新标准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民的土地依法进行征用。政府征地会按照土地的原用途对被征地人进行补偿。对于被征地人来说......
·一、发廊劳动合同如何书写?
一、发廊劳动合同如何书写?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
·买卖二手房的流程是是怎样的
买卖二手房的流程是是怎样的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
·在刑法上证人必须作证吗
在刑法上证人必须作证吗如若法院传唤证人出庭,则一般其必须出庭。《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予以了强制性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
·信用卡债务离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卡债该由谁来承担,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
·遗赠扶养协议主体资格是怎样的
遗赠扶养协议主体资格是怎样的《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明确规定,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
·现阶段在我们的生活中离婚情况的出现越来越频繁
现阶段在我们的生活中离婚情况的出现越来越频繁,离婚随之也带来了很多其他的问题,比如离婚后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手续,但是很多人对于办理离婚房产......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生效要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生效要件有哪些?我们在生活当中,刚刚购买了一份保险,但是我们却还是有许多细节不太了解的,比如保险合同生效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