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劳动者如果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要想成功享受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就要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过,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工伤认定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口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申请的时间应该在职工个人受伤害发生之日30日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个人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一年之内申请。
   二、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一)迟认定单位要埋单
  社保部门指出,逾期申请既不予认定又要自己承担费用。
  工伤申请有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于24小时内通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方可报销费用。未按上述时间办理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认定申请一年内提出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60日内会给出回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
  实践中,劳动者如果不幸遭遇了工伤事故,不要一味的等待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在发生单位迟迟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时,作为劳动者,您或者您的家属要及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向有关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为将来的向单位索要工伤赔偿做好准备。而在具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千万要注意时效的限制,不能超过时效采取申请认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按揭贷款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
      现实中,要是想买房当时手里的资金又不够的,此时公民可以通过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或者二手房,但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法律中规定按揭贷款买二......


·公司并购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方式有哪些?资本运作是公司经营发展中的关键一环,很多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扩大规模,实现资本重组。那么公司并购的方式有哪些?公司并购实......


·股东代表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股东代表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的起诉条件是: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


·土建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土建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当今社会,您都知道,一项工程如果需要进行承包,承包的时候双方当事人都会签订工程承包的协议书,比如说建设工程也是需......


·仓储合同的特殊特征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特殊特征有哪些?(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2)仓储保管的对象......


·如何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
      婚姻需要建立在当事男女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而实践中,有这样一种婚姻是受胁迫而缔结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判断婚姻......


·上班时间内发生疾病不算工伤吗?
      一、上班时间内发生疾病不算工伤吗?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一、婚前财产离婚后析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一、婚前财产离婚后析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吗?不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起诉离婚什么时候开庭?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面临离婚。实践中,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以及法院诉讼离婚,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财产以及子女的......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免于刑事处罚
      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逐步增多,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是您所关心的话题。那么,你们知道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么?在我国刑法上,未成年人怎么......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什么
      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2.先用权人的利用。专利法第六十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