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伤残赔偿金离婚时也要分割吗?

伤残赔偿金离婚时也要分割吗
  
  伤残赔偿金是个人财产,离婚不会分割。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均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引可见,因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
  
  二、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1、协商处理原则。
  
  依《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
  
  依《民法典》第1041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依《民法典》第1087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原则。
  
  依《民法典》第1090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这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要求损害赔偿需要有相关证据证明,法院才会支持你的相关主张。
  
  从《民法典》中的规定来看,一方不管是在结婚之前还是在结婚之后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其实都是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自然不能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毕竟此时可以分的仅仅是认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部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2023医疗事故必须做鉴定吗
      医疗事故必须做鉴定吗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卫生行政部......


·我国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我国职业病算不算工伤?一、我国职业病算不算工伤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


·公司名称需要注册商标吗
      公司名称需要注册商标吗公司名称和注册商标的概念经常被人混淆,很多大公司的注册商标和公司名称并不一样,因此很多新公司在注册商标时不清楚究竟要不......


·挪用公款罪新规如何处罚
      挪用公款罪新规如何处罚一、挪用公款罪新规如何处罚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


·股份制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股份制公司在成立的时候,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作为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应该符合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标准条件,大部分股份公司的发起人,首先在......


·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正常写多少钱?
      一、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正常写多少钱?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


·近年来,驾校的招生状况是非常好的。这其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原因就
      近年来,驾校的招生状况是非常好的。这其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原因就是您现在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基本上购买汽车已经是家庭生活必备的。只有在考出驾照的......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应聘欺诈法律风险提示
      应聘欺诈法律风险提示一、招聘公司可能遇到的应聘欺诈情形1、应聘者未如实告知年龄、健康、资格等情况;2、应聘者伪造各类证明文件;3、应聘者......


·泸州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泸州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泸州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一、泸州市产权交换式补偿1、泸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


·孩子父母离异的监护人是谁父母离婚后
      孩子父母离异的监护人是谁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