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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老病死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人生老病死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在死亡过后法律上是有一些身份或者财产上的变动的。最常见的一种变动就是继承关系了,在人去世之后,他的财产和其他物品是要被自己的继承人所继承的。继承方式在我国规定的有两种,一种是由法律来规定继承的顺序,这其中的顺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是一种强制性的;另一种则是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思进行继承。按遗嘱继承当中要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来进行遗产的分配,主要是按照个人的意愿来进行的。而如果当事人在生前没有定律有效的遗嘱的话那么就需要依照法定的程序对遗产进行分配。具体如何分配,分配多少都是要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自己的情况来进行的,这是遗产继承的两种很正常的情况。但是在生活当中还有一种不是很正常的情况,如果继承人是,那么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就没有人来继承他的遗产,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样去继承呢?遗产应该怎么样去处理呢?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进行了特别的规定,这在法律上叫做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同于普通的继承,它有它特殊的规定和生效的模式。在代位继承。当中,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只能有一个。就是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通常来讲是有继承人的直系子女来代替系成员去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它来代理继承人的各项继承权进行活动。代位继承也有其他有的条件不是所有的继承都能成为代位继承。是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首先,代位继承的原因必须是儿子先于父亲死亡。这是代位继承发生的前提条件,如果继承人没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话,那么则正常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其次,对于被代位继承人的身份有着严格的限制,必须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近亲属或配偶或父母都是不可以进行代位继承的。其他人只能成为法定继承人。就算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无法由自己的晚辈亲属做自己的代位继承人。对这种方式的受益者,也就是代位继承人的身份也有着严格的限制。他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当然,在特殊的情况下,拟制血亲也可以代为继承。所谓拟制血亲就是养子女,中国曾出台政策完善对于养子女,养父母的保护,其中养子女作为你制血亲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就是对于养子女的保护之一。最后一个条件是继承的限度。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人虽然可以继承,但是并不可以继承全部的遗产,只能继承他的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按份额进行继承,而不是继承全部,这是对于遗产分配公平原则的体现。以上条件就是对于单位继承的限制,只有符合了这些条件才可以依法进行代位继承,去继承本应该属于自己父母的遗产。而其他的情况是不允许进行代为继承的。所以,在代位继承和一些特殊情况下,要明确的知道法律的规定,再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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