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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复议醉驾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一、行政复议醉驾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
  
  
  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执行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2、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有的行政复议的流程都是一样的,因为醉驾这种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当中包括行政责任,所以说,驾驶员本人有可能因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合理,不公平或者存在重大误解的这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的。在申请行政复议期间,并不影响公安机关对醉驾的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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