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在所有房屋租赁关系中,并不是所有的租赁关系都能按照合同顺利地完成,有很多时候,会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导致单方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此时租赁关系往往就会终止,那么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将向各位详细的介绍一下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的具体内容,以供各位了解。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呢?
   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3、《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5、《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这就是关于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的具体介绍了。根据实际的情况的不同,出租房和承租方都是可以单方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否则不论哪方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都需要进行损失赔偿,所以您一定要仔细地阅读法律规定,除此之外在签订合同时和检查房屋时也要留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社保能报销吗?
      一、交通事故社保能报销吗?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可能报销本人医疗费中属于医保部分的医药费,其他费用不能报销。但前提条件是,该起交通事故属于单方......


·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该如何认定
      在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当中,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形,就是行为人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存在恶意透支的情况,此时经过银行方面的催收,仍旧不偿还信用卡欠款......


·在试用期可以提早辞职吗?
      在试用期可以提早辞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


·有没有离婚抚养费协议书范本?
      众所周知,在离婚事件中,孩子是最无辜的。同时,在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方面,对于父母的相关规定也是很多的。有了法律的保障,才能有效保护孩子的......


·违反劳动合同投诉应该找哪个部门
      违反劳动合同投诉应该找哪个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对于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法》规定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


·房产继承爷爷奶奶死亡证明没有怎么办?
      当时没有死亡证明:可以从村委会、派出所开出证明,派出所应当有户籍注销的记录。或者直接起诉确权,然后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来办理过户等手续。(一)、如......


·一、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一、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


·股票并购重组审核要几天,审核要点包括哪些?
      股票并购重组审核要几天,审核要点包括哪些?严格说来,股票并购重组是一种经济范围内的活动,但是事实上,此业务却必须要经过证监会的审核才能确认......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国家征收了农民的土地,是要给农民一定的补偿的,至于补偿的标准我国也是有相关规定的,但是很......


·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有案底没
      监视居住有案底没监视居住是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目前的阶段来看,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的审理,尚未依法作出最后的判决......


·法院民事案件二审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民事案件二审一般多长时间开庭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