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农村用地土地使用证自建与其它的分别是什么

农村用地土地使用证自建与其它的分别是什么农业用地直接用于农业产土包括耕、林、草、农田水利用、养殖水面等,而建设用地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土包括城乡住宅公共设施用、工矿用、交通水利设施用、旅游用、军事设施用等;农业用地是不能够用来建房的,也不能买卖使用权;但是建设用地是可以用来建房,也可以买卖使用权。农业用地农业用地又称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如水库、闸坝、堤埝、排灌沟渠等),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农业用地利用的合理性标准为:要求达到环境、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效益的统一,以保持良性循环,永续利用。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因设施农业项目发展需要,申请按建设用地使用土地的,可按建设用地管理,并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各地要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发展。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也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农村用地和商业用地是不一样的,农村用地是不需要进行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商业用地是需要进行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农村用地,并没有产权证,但是商业用地是需要有产权证的,如果没有产权证会有纠纷,总之买地买房需要有产权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遗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遗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①份......


·两人未结婚胎儿有继承权吗
      两人未结婚胎儿有继承权吗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胎儿出生后不至于生活无着落,保障胎儿的继承利益......


·夫妻预立的离婚协议无效吗
      一、夫妻预立的离婚协议无效吗?预立的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话一般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自动离职怎么拿回工资而且没有签劳动合同
      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工资应该结算到劳动者工作的最......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


·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时选择的方式不同,所需要的手续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协议离婚较诉讼离婚的手续较为简便,但实践中,夫妻之间可能会由于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


·轻微刮蹭逃逸对方敲诈几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刮擦后逃逸的,如果被对方讹几万的,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但要承担事故逃逸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有哪些?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有哪些(一)产生的依据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是在缔结合同中基于合同不成立、合......


·单独的附随义务起诉受理吗?
      一、单独的附随义务起诉受理吗?对于附随义务的诉讼时效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附随义务应不可单独作为诉讼请求起诉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


·有限合伙的意思是什么?
      有限合伙的意思是什么,有什么特点?一、有限合伙的含义有限合伙是一种类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企业,只是除了普通合伙人之外有限合伙还可以包括有限合......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规定怎么办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