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现在的房价漂浮不定

现在的房价漂浮不定,特别是一线城市的房价只升不降,由于炒房的效应,很多房子的价格早已超出房子本身的价值,导致很多人更倾向于买二手期房。那么大家知道二手期房的购买流程是怎么样的吗?一起来看看吧。
  
  二手期房购买流程:
  
  1、购房者需要事先去了解房子的环境和检查房子是否属于合法购买的范围,房子的有关证明证件是否具备齐全;
  
  2、确认房子没有任何问题后,购房者可以跟售房者交谈一下价格的事宜,争取用最合适的价格买下;
  
  3、确认购买后,购房者需要交一部分的定金,说明这个房子已经有人购买了,之后不对其他客户进行交易;
  
  4、最后是签订购房合同,把最后的房款交接完毕;
  
  5、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前提是交易管理部门要对房子进行过一次核查,如果发现房子是违法售卖或者证件不齐全的,是不同意办理过户手续的,严重者房子有可能被查封;
  
  6、核查成功后,买卖双方可以办理立契手续了;
  
  7、缴纳税费:任何交易行为都需要缴税,买房也是其中,所以不可以偷税漏税。
  
  基本上购买二手期房的流程就是这样了,完成上面的所有步骤后,购房者就会得到房屋的产权,这时房子就真的属于购房者所有了。
  
  注意事项:
  
  1.房屋的证件是否办理齐全;
  
  2.房屋所有权是否明确,不明确的房子存在着过户的风险;
  
  3.房屋的状态是否符合售卖;
  
  4.有没有存在费用拖欠的情况,比如水电费、网费、电话费等。
  
  5.合同上房屋的描述情况跟实际房屋是否一致,比如,面积、设施配套等。
  
  二手房过户还是很麻烦的,最好是进行空房交接,这样可以减少很多问题的出现。认真检查完上面要注意的事项就可以过户入住了。房屋合同经常由于条款说明不详细,导致购房者与售房者的理解不在一个点上,购房纠纷就这样产生了。所以购房时一定要多方面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


·找人把醉驾改为酒驾犯法吗?
      找人把醉驾改为酒驾犯法吗现在只要打印出测试单,数据就已经上传省级数据库,该库任何人没有修改权限,之后法制支队就会进行立案审查,超过时间未起诉......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计划外生育:(一)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二)重婚生育......


·2018年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卖一方全款出资购买
      2018年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卖一方全款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不论钱是自己的还是父母的,明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方全款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对方名......


·刑事拘留如果一直不认罪会怎么样?
      刑事拘留的对象,就是犯罪的行为人,因为行为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了犯罪,需要先由公安机关执行,将罪犯拘留在公安局,然后再向检察院申请批......


·被欠钱不多不还怎么办?
      被欠钱不多不还怎么办?一、被欠钱不多不还怎么办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


·其他侵权赔偿原则是什么?
      其他侵权赔偿原则是什么?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


·农村房屋法院能执行吗
      农村房屋法院能执行吗农村的房子如果符合下情形,能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


·醉驾驾驶无人员受伤如何惩罚处理醉驾
      醉驾驾驶无人员受伤如何惩罚处理醉驾,一般是拘役六个月以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


·唐山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内容
      无论那个城市和地区发生交通事故,都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但是赔偿是有标准的,包含了一些固定事项和内容,每个城市的赔偿标准也略有差别。那么你了解......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