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工伤鉴定伤残费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伤残费多少钱?
  
  
  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多久可以领取伤残待遇,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直接按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即可,工伤保险基金承担部分需要按相关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支付手续,经审批无误后才能发放。
  
  
  3、一般来说,各地方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会有自己的工作流程,如果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报的材料齐全,正常情况下,三十天以内劳动部门会处理完毕。
  
  
  二、单位拖延不支付工伤赔偿金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 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双方的争议受仲裁时效约束。但是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了,就不再受仲裁时效的约束了。双方达成了协议,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就相当于违约,可以起诉到法院,这时候的纠纷不是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内了。
  
  
  双方若之前已经达成赔偿协议,无需再仲裁,直接起诉即可。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这是节约成本、最直接、最快捷的方法。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说明双方已无争议,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确定,只待履行即告消灭。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该赔偿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工伤赔偿事项已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不经过劳争议仲裁程序,自然不受申请仲裁期限的限制。
  
  
  现在社会人们做完工伤鉴定之后,第一时间就想要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够拿到赔偿,实际上因为各个地方他具体的办理流程不一样,所以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是,通常情况下,都不会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因此不必太担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成立的时间怎样确定
      合同成立的时间怎样确定1、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


·专利产品侵权判定方法有什么?
      专利产品侵权判定方法有什么?现在发明专利是需要去专利网站申请专利编号的,也就是说申请之后这项专利就在您的名下,您对其有所有权,然而专利侵权......


·在我国民事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一、在我国民事诉讼需要多长时间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首先需要注意的就是
      首先需要注意的就是,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不能有错,要和身份证上一致,这个很重要。还要写上因何事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


·无权代理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权代理也就是指在没有经过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代为行使权利。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产生的法律效果其实不一定就是由被代理人承担,需要看被......


·只有证人证词没有实物证据,这样能否定罪?
      只有证人证词没有实物证据,这样能否定罪?一、只有证人证词没有实物证据,这样能否定罪?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


·签订劳动合同有何作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签订劳动合同有何作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


·夫妻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时分配原则是什么?
      在夫妻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情况,在这时,财产分割成了一个必要环节。可是,在二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上,许多人就不太清......


·广东省征地补偿地区分类情况是怎样的?
      广东省征地补偿地区分类情况是怎样的?广东省征地补偿地区被划分为十类,具体分类情况如下: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实施,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昨日向各地级以上市......


·离婚彩礼中诉讼主体与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诉讼中关于彩礼给付、接受主体资格的认定。由于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


·民事诉讼法诉讼代理人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诉讼代理人怎么确定?一、诉讼法诉讼代理人1、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确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