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醉驾处罚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醉驾处罚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
  
  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具体量刑时,根据血液酒精测试的度数和具体情节了,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重点等。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2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准刑为3个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刑期。
  
  二、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驾其他情况
  
  1、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3、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4、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以上是关于“醉驾处罚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解答。虽然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将醉驾行为入刑了,但之后出台的司法解释里面,也让一部分醉驾行为免于刑事处罚,甚至有一些还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于是,现实生活中我们就要区别一些醉驾行为,如今已经不再是只要有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就一律认定构成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贪污罪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前不久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里面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作出了重大的修改,而现在就是按照最新修改之后的量刑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那如今......


·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吗?
      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吗?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现在上市公司能为其大股东提供担保,《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


·高利转贷罪中高利如何认定?
      高利贷您都不陌生,很多人会把高利贷和高利转贷罪的高利认定为一样,其实在高利转贷罪和高利贷中高利的概念是不一样的,高利贷中高利的认定法律有相关......


·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怎么处罚?
      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怎么处罚?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但是要注意的是,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件的后果
      在信息化的现在,想要了解一个人易如反掌。公开化的信息交流平台无疑让个人资料变得更加透明。当然,这里并不是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件,本文中所说的......


·无劳动合同与有合同有什么区别?
      无劳动合同与有合同有什么区别?不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在我国,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我国的农民。但是,现在的城乡基本上没有多大的区别,我国农村现在建设的也越来越好,很多......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


·我国劳动法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就包括对年休假的规
      我国劳动法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就包括对年休假的规定。劳动者在休年休假时,对于年休假的工资怎么算呢?这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问题,劳动......


·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2023
      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2......


·一、醉驾车被扣什么时间能提车?
      一、醉驾车被扣什么时间能提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30日,但是可以延长到60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2款“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