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一、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债权转让是合同的一方全部或是部分地把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它本质上仍然是合同。但是原来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或者转让方完全退出由受让方接替债权,或者转让方和受让方成为共同债权人。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
  
  1、债权是有效的;
  
  2、债权是可转的;
  
  3、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4、债务人被通知。
  
  债务承担是债权人、债务人跟第三方签署协议,全部或者部分地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债务承担成立的条件有:
  
  1、债权是有效的;
  
  2、债权是可转的;
  
  3、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4、债权人本人同意。
  
  免责债务承担的结果是第三方承担债务,原来债务人与债权人脱离了关系,如果第三方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第三方赔偿损失,而不能向原债务人要求承担债务。此外,第三方可以进行抗辩,向债权人表示主张无效。最后,主债务附带的利息等债务也一起转移给了第三方。
  
  二、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经过协议将他的债权全部的或其中一部分转让给他人。
  
  
  债权如果是全部转让的话,那么受让人代替了原来的债权人变为新的债权人,原来的债权人便脱离了关系;债权如果部分转让,那么受让人成为第三人参与至原来的合同关系当中,跟原来的债权人一起共享债权。债权转让需要符合如下三个条件才可以:
  
  第一,公司的债权需要有效存在。债权转让需要合同是有效存在的。债权转让的一个根本前提就是债权是有效存在的。让与他人无效债权,或是已经无效的债权,则为转让标的不符合。此项规定目的是防止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第二,债权双方,及转让人和受让人需要在债权转让上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需要有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行为由于是处分行为,所以它必须满足民事行为可以生效的条件。
  
  第三,债权需要具备可转让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电信诈骗量刑标准2023
      电信诈骗量刑标准2020为:诈骗财物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应当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量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电信诈骗罪的诈......


·租用集体土地的企业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租用集体土地的企业拆迁补偿是怎样的?因为农村土地价格便宜,现在很多企业都租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办公。国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对集体土地上......


·关于担保物权有几种权利
      关于担保物权有几种权利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


·建筑类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建筑类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可以的;第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论分公......


·集资诈骗罪问题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告诉您,集资诈骗罪的对象具有一定的广泛性。被骗人数的广泛性,也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点之一。其次,如果行为人以借款为名多次诈骗了众多......


·女方起诉离婚开庭前要准备什么手续?
      一、女方起诉离婚开庭前要准备什么手续?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


·招摇撞骗跟诈骗是法条竞合吗?
      招摇撞骗跟诈骗是法条竞合吗?属于法条竞合,应当按照诈骗罪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离婚房产补偿费怎么给?
      离婚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趋势在我国法治社会中有法律来规定离婚的程序以及解决的问题方法,也就是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离婚中解决房产等问题都......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未过户生效吗?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未过户生效吗?房屋买卖合同未过户不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当代社会,在我国其实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是存在许多的,比如说比较常见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所做出的司法解释,但是许多人并不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