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夫妻一方公证还能分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公证还能分财产吗?夫妻一方公证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分财产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可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为个人所有,但只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即使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可以要求用该财产偿还。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即使不办公证,也是合法有效的,但办理公证可以减少纠纷。具体到办理公证的手续,对于动产,应携带书面约定、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对于不动产,应携带书面约定、结婚证、双方身份证、不动产产权证书等到公证处办理,之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二、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夫妻一方对财产进行公证的情况下,是不影响夫妻之间进行共同财产的分隔的,需要注意的是,夫妻财产的分隔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有效分割,如果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是不可以被公平平等的分割的,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应当对有关的财产分隔情况进行合理的协商来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疫情哄抬物价处罚标准是什么?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处罚标准是什么?目前,对于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处罚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的情况要根据当地的政府部门的行政通知为准。不管是在疫情期间......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怎么判刑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怎么判刑?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


·最高法关于危险驾驶罪中追逐竞驶的规定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往往给公共交通或者人员带来严重的伤害,交通事故发生的起因有很多种。其中包括酒驾、追逐竞驶或者超载等原因。很多人不清楚追逐......


·哺乳期上班有什么待遇?
      在哺乳期上班有什么待遇第一,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第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


·闽侯县田地征地补偿款是多少
      闽侯县田地征地补偿款是多少现在征地补偿款之所以能够持续的长时间的得到广泛关注,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现在国家各方面的发展步伐都是非常快的。既......


·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就是行为人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或损害公私财物,很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当然,还有行为人非法持枪寻衅滋事,那么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


·工伤死亡单位买了意外保险该如何赔偿?
      工伤死亡单位买了意外保险该如何赔偿?1、公司有帮该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企业基本不用赔偿,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2、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如下,《工......


·什么是专利保护期限 专利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我国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就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针对不同类型的专利,其实在申请专利权的时候,法律方面的要求不太一样,而一旦授......


·土地使用证遗失了怎么补办?
      土地使用证遗失了怎么补办?在购买到房屋之后,个人会拥有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土地使用证这两种证件,它们十分重要,缺一不可,它们是证明个人对房屋合......


·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请求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权利人超过3......


·国有土地使用证长期使用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证长期使用是什么意思?一、国有土地使用证长期使用是什么意思?就是无偿取得,没有使用年限,其他的都有使用年限,最长70年。《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