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爷爷奶奶的探视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爷爷奶奶的探视权是否受法律保护?法律并不保护爷爷奶奶的探视权,《民法典》里规定,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照顾和教育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看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义务尽力协助。父亲或者母亲对孩子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可以由父亲或母亲本人行使实施,其他人是不享有这项权利的,也不能够代替行使。所以探视权是不归于孩子的爷爷奶奶等近亲属的,爷爷奶奶是没有直接的探视权的。虽然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但爷爷奶奶探望孙子孙女是人之常情,是可以看望孙子孙女的,但还是需要被直接抚养照顾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还要坚持探望孙子孙女,那就是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在现实中,说法律上爷爷奶奶或其他近亲属没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就认为爷爷奶奶没有看望孙子孙女的权利,是不符合人性和情理的。二、探视权的相关规定所谓探视权,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尽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那么,如果离婚夫妻未就此达成协议,法院对离婚后的探视权一般会怎样判?下面,随律图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第一,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当然,如果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约定为轮流直接抚养,那么这种规定也会随着轮流抚养孩子发生变化。第二,这一规定将对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孩子心理上给与一定的心理、精神抚慰,但是,人的心理成长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并不能一概而论探视是必须的。相比较而言,孩子成长所需要的物质生活需要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法律规定了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是一种义务,而没有将探望权规定为义务。作为权利规定的后果,权利人可以对权利作出处分,也就是可以选择探望,也可以选择不探望;可以选择探望的方式、时间、频率等。第三,法律将探视权规定为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协助义务。这一规定一层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有权利主体必有义务主体。二是这个义务内容是“协助”,并不是探望权的全部,协助义务是一个相对较软的义务,不会给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增加负担。在感情上,爷爷奶奶想要探视孩子的这种想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在理论上,如果孩子的母亲拒绝爷爷奶奶的这种请求也并不违法。有些时候,不用说是爷爷奶奶想要探视孩子,随着婚姻生活分崩离析,有孩子抚养权的这一方自然就会将孩子带在自己的身边,如果父母亲分属两地,父亲可能探视孩子的机会也很少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注册商标申请确认无效怎么办?
      注册商标申请确认无效怎么办?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股票诈骗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股票诈骗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一、女方犯了重婚罪怀孕了会坐牢吗?
      一、女方犯了重婚罪怀孕了会坐牢吗?女方犯了重婚罪,怀孕通常情况下不会坐牢,因为我们国家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当中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都是有可能会被......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是原法人免职文件,新任法人任职文件,就是董事会决议......


·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是很多用人单位的选择。我们知道,单位聘用员工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呢?......


·五险一金什么时候开始交?
      员工到一个新的公司上班,都会有一个试用期的规定。我们知道,五险一金是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的保障性福利,有些员工在试用期公司并没有为其缴纳五险一......


·一、买卖不破租赁时间点是怎么认定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时间点是怎么认定的?买卖不破租赁的时间就是合同期限,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


·法律上认定扒窃标准是什么?
      法律上认定扒窃标准是什么?一、法律认定扒窃标准是什么?扒窃不论数额多少直接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


·起诉之前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起诉之前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起诉之前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1、起诉。2、请求。3、认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管理部门对工伤不认定怎么办?
      劳动管理部门对工伤不认定怎么办?一、劳动管理部门对工伤不认定怎么办?工伤不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相关规定依法......


·病退和正式退休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可以申请退休,并且退休后可以领取退休金。对于劳动者来说到了法定退休的时候,职工可以办理退休,或者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