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刚流产取保候审可以办理吗?

刚流产取保候审可以办理吗?
  
  一、刚流产取保候审可以办理吗?
  
  刚流产取保候审是不可以办理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刚流产的妇女不属于保外就医的法定条件。
  
  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已经被逮捕或者应当被逮捕的人犯是正处于流产法定休息期内的妇女,法院可以变更逮捕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在流产法定休息期结束后,法院应当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决定,对需要逮捕并且符合逮捕条件的予以逮捕。
  
  二、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法律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由于刚流产的妇女病不满足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故而此类民事主体即使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也是不会被受理的。我国法律规定,只有那些触犯了刑事法律,但是触犯的法律并不是十分严重的情形之下,其提出的取保候审的请求才有可能会被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关于四荒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流转
      关于四荒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流转土地一直是人们心中热议的话题,虽说中国的土地国有制使得我们无法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土地,但拥有土地使用权也是大部......


·标准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标准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出卖方: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地址:___......


·企业未经审批就复工会怎么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拒绝执行政府有关控制疫情决......


·占有改定规定是怎样的
      占有改定规定是怎样的一、占有改定规定是怎样的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


·现在的小产权房子有保障吗
      现在的小产权房子有保障吗1、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有依法被拆除的危险性。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小产权......


·串通投标罪最新立案标准
      串通投标罪最新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


·夫妻要怎样才能顺利离婚
      婚姻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要离婚的话,很难顺顺利利,那夫妻要怎样才能顺利离婚?生活中还有这样一种很特殊的情形,就是配偶是精神病人、植物人的......


·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众所周知,当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时,企业会转让土地使用权。那么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破产企业员工如何安置?带着......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一、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可以提出续期的请求,农村耕地的土地使用年......


·醉驾可以保释出来吗?
      醉驾可以保释出来吗?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


·网签房管局备案需要多久?
      网签房管局备案需要多久?一、网签房管局备案需要多久?网签房管局备案需要几天时间至十几天时间不等。根据法律规定购房网签后随时能备案,购房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