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时候。官方可能会采取以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由于离婚的案件属于公民身份关系案件的一种,所以在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时候,是以双方的常住地或者居住地以及户口进行管辖的。下面就由我带领大家一起去看一看,离婚诉讼案件中法院管辖的问题。
  
  首先是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
  
  由于原告住所地的不同,所属管辖的人民法院也会有所不同。如果双方的常住地和户口地有所不同,此时一般是在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理。
  
  但是,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由原告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1)被告经常不在中国的领域内居住的,即被告方常旅居为国外。
  
  (2)被告如果下落不明或者是宣告失踪的,一般是实际上失踪时间超过了2年,此时可以由法院宣告失踪。
  
  (3)被告已经被劳动教育管理的,比方说收容教育。
  
  (4)被告已经被判处实刑,且正在服刑的。
  
  (5)被告已经被注销了城镇户口的。
  
  在上述的相应情形中,我们可以说,由被告方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如果发生恶劣下列情形的,适用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特别规定进行处理:
  
  
  夫妻间由一方或者是双方都已经离开了住所地,且超过了1年。如果一方离开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由原告所属法院进行处理;双方均已经离开住所地一年了,此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果没有的,由原告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如果是属于军婚的:
  
  管辖的人民法院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是由非军人对军人提诉讼,且军人一方为非文职的军人时,此时由原告的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果离婚诉讼的案件中,双方都是军人时,则在被告在常住地或者是被告所在的团以上的单位驻地所属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现实生活中,我们还经常出现多种情况:
  
  1.例如,原告,被告双方均已被撤,注销了城镇的户口,此时是由被告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2.如果是在国内结婚,但是在国外定居的华侨,离婚时,必须在婚姻缔结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不予受理时,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由双方或者是一方最后居住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3.如果是离婚诉讼中,原被告一方旅居于国外,另一方居于国内。此时居住地为国内的一方所在常居地法院进行管辖。如果中国公民在国外,但是并没有定居的时候,一方如果向法院提出诉讼时,由原被告双方所在地任意一方的人民法院均有权进行管辖。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起诉法院管辖相关资料,希望通过阅读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开发商对于商品房的交付应该满足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以及法律所规
      开发商对于商品房的交付应该满足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以及法律所规定的交房条件,否则,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具体来讲,开发商交付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一、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是合理的吗?
      一、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是合理的吗?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合理的。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刑诉法254条内容是什么,证据种类有哪些?
      我国关于诉讼的法律有很多,比如您熟知专门处理民事纠纷的民事诉讼法,而本篇文章介绍的是刑事诉讼法。宪法是我国法律的基础,刑事诉讼法作为宪法的子......


·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抵押合同诉讼时效是否受影响?
      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抵押合同诉讼时效是否受影响?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抵押合同诉讼时效一般是不受影响的。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是否导致保证债务诉讼时......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判几年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做低协议违约金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做低协议违约金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


·一、一方出轨离婚能怎么分割财产?
      一、一方出轨离婚能怎么分割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


·在我国每个月怎么给孩子抚养费
      在我国每个月怎么给孩子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份额给付。担负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份额可适当进步,......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吗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可以。《土地使用法》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


·行政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行政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所谓行政不作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


·国内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国内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世界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是比较多的,这其中就包括了对专利的保护。但是无论是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