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出租车出车祸误工费谁赔

出租车出车祸误工费谁赔误工费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赔付方法与交通事故的保险配一致,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补齐,超出商业保险赔付范围的,由肇事人承担。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的计算公式1、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不管是有固定工作的还是没有固定工作的,只要索赔误工费都是需要有收入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误工的时间乘以收入,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开具虚假的收入证明,会根据事件的具体严重性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比较严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是什么?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是什么?一、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是什么?主债权是相对于债权中的附属债权而定的,规范主债权的合同就是主债权合同。抵押担......


·房屋装修合同书怎么写?
      房屋装修合同书怎么写?房屋装修合同书怎么写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般来说遇到有关法律纠纷,或者重大的案件事故,需要律师的协助才有可能完成,可是众所周知,法律的律师费比较高昂,一般老百姓可能负担不起,这时候......


·根据继承法规定二婚放弃继承违法?
      根据民法典规定二婚放弃继承违法?根据民法典规定,二婚放弃继承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为毕竟这样的一种继承的权利,它仅仅是一种权力,并不是法律所规定......


·哪些行为会构成聚众淫乱罪?
      哪些行为会构成聚众淫乱罪?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


·在进高速收费站路口倒车扣分吗?
      在进高速收费站路口倒车扣分吗?在进高速收费站路口倒车扣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就要被罚款200元,还会一次记满12分。如果你是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变......


·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处罚是什么?
      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处罚是什么?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处罚是: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过期了,赶快......


·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如何确定?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如何确定在衡量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时,司法解释只是将“违约造成的损失”作为参考标准。而像股......


·票据法上的法律关系包括什么?
      票据法律关系包括票据关系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票据关系是票据法律关系的简称。是指票据当事人在票据的签发和流通转让等过程中,根据相应的票据法......


·交通事故责任对方不赔偿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对方不赔偿应该怎么办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一)诉讼的话需要去交警队,复印对......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类型有哪些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类型有哪些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