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动合同上的纠纷,主要面对的就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一、有关劳动合同法的案例
1、竞业限制、违约金、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欠薪案例:王某于2006年10月9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07年9月、10月两个月的工资,2007年11月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你认为该案件应当如何判决?分析: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劳动者
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日期或方式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欠付的劳动报酬,并支付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者离任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的企业同类性质的行业,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
关的保密事项。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限制恶意竞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条款。
同时,根据竞业限制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竞业限制期间将不能利用自己比较占优势的从业技术进行劳动,从而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竞业禁止这
种对劳动权能的限制,必将导致劳动者竞业禁止期间收入的降低,往往会造成劳动者生活质量的下降。为了保障劳动者竞业禁止期间的生活质量,《劳动合同法》第
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对经营限制的适用主体、行业范围、时间范围、区域范围、经济补偿、违约金等都进行必要的合理性限制。因此,竞业禁止对用人单位来说,
其应当支付竞业禁止劳动者在竞业禁止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并在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时,对竞业禁止劳动者的主体范围和保密事项范围、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
和竞业禁止年限进行合理的限制。否则,用人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在该案例中,用人单
位尽管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和违反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但是,由于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因
此,该竞业限制义务就终止,即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因此,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该案例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拖欠的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同时,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上就是有关劳动合同法的案例的详细介绍,两则案例中对于违约金、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欠薪等方面的问题都有了一个简单的分析,作为劳动者一定要通过法律的渠道来维护自己最大的权益,另外只要是对方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定,就对己方有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
·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规定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规定是什么?一、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的规定是法不溯及既往,也就是新的企业破产法发生规定之后......
·员工主动离职没有补偿金吗
员工主动离职没有补偿金吗?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诉期是多久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诉期是多久?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诉期从5年到10年不等。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为:(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操作?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操作?现在很多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如果其在纳税过程中被税务机关发现有逃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会被列入辅......
·商标被国外抢注了怎么办?
一、商标被国外抢注了怎么办?如果发现商标被日本抢注了,那么是可以提无效宣告的。商标注册后,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理由,利害关系人可向日本特......
·一般夫妻离婚孩子多大能判给男方
一般夫妻离婚孩子多大能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
·商标的无效宣告和商标的撤销有区别吗?
商标的无效宣告和商标的撤销有区别吗?商标权撤销与无效宣告的区别,主要有三个方面:1、事由不同;2、时限不同;3、法律后果不同。依据我国《商标法》第......
·2023潍坊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包括什么
潍坊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包括什么我们现在处在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城市的变化日新月异。城市的建设需要土地,所以很多的居民住宅区都被征用了,包括一些......
·没购买交强险该如何处罚
没购买交强险该如何处罚一、没购买交强险该如何处罚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
·行政强制执行公告时间是多久?
行政强制执行公告时间是多久一、行政强制执行公告时间是多久?法院强制执行公告的最短期限是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