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现金支票当天能提现吗

现金支票当天可以提现吗可以的,现金支票当天写当天就可以兑换,但是如果是大额的现金支票兑换,最好提前和银行预约,第二天带好身份证去银行兑换。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现金支票的有效时间是在10个自然日,从签发的时间开始算起,列如在5月10日签发的现金支票在5月20日是最后一天兑换的日期。由于现金支票是可以直接到银行兑换现金,所以时效比较短,如果持票人在10个自然日内没有向银行兑换现金支票,后续超过时间在去兑换,银行有权利拒绝。对于异地使用现金支票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另外的规定执行。《票据法》第九十一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二、现金支票最多可以取多少因为现金支票兑换的时间短,同时操作便利,所以有不法分子,利用现金支票来洗钱,逃避银行的监管范围,所以银行对于现金现金支票的管理还是非常的严格,现行的规定是现金支票当天支取超过5万元的,就可以归纳为大额的现金管理范围。当事人支取50万以下的需要经过开户行的审批和备案,每季度向人民银行报送。现金支票支取50万以上的,第二日就需要经过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并备案。三、填写现金支票需要注意的几点1.
  在签发现金支票的时候,必须使用钢笔,对墨水也有一定的要求,可以使用碳素墨水或者是蓝黑墨水,不能使用红墨水。在填写的时候,要写正楷,不能字迹潦草。2.
  在现金支票上填写日期的时候,写当天的日期,不能说今天填写的支票,写明天的日期,或是留着日期不写,等以后再写,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如果银行工作人员法院墨水干度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造成了怀疑的,银行有权利拒绝兑换现金支票。3. 现金支票上的收款人和预留印鉴名需要同样的。4. 现金支票页面上的用途,需要真实填写。5. 现金支票上面不能有涂抹的痕迹,如果填写人填写错误了之后,不要更改,直接作废,填写下一张。6. 现金支票上面的签章需要和银行预留的印鉴一样;7. 收取人或者是收款单位需要在现金支票的背面盖章,确定没有问题之后,到银行去兑换现金支票。8. 收款单位或者是个人在拿到银行的现金支票的时候,需要核对所拿到的现金是否和现金支票上面的金额一致。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离婚起诉书涉及财产分割是否合法?
      一、离婚起诉书涉及财产分割是否合法?离婚起诉书涉及财产分割是合法的,离婚协议男女双方无财产是不需要分割的,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无财产分割的意......


·武装押运公司改制有什么规定
      武装押运公司改制有什么规定武装押运公司改制有什么规定武装押运公司成立的条件《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


·诉讼受理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诉讼受理一般多长时间开庭?对于审限民诉法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没有财产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吗?
      没有财产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吗?1、离婚协议具有人身依附性,不适用合同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适用公平原则。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


·可以撤回上诉吗
      上诉是说被告人对于第一次法院审判的结果不同意,觉得这个判决结果不是很合理,那被告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诉讼,然后上一级法院就会再次审理这个案......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一)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婚姻法》......


·辞退福利的享受条件有哪些
      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时候,首先需要看单位辞退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条件,同时也要了解清楚,自己在被辞退之后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需要符合怎......


·恶意抢注他人驰名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如何维权?
      一、恶意抢注他人驰名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如何维权?如果一个商标的价值较大,一旦自己没有及时去注册,就有可能遭受他人恶意抢注。要是对方注册完成......


·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法规定的对行政......


·导致专利权失去效力
      我们所说的专利权指的是发明创造这项专利的人(简称“专利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他发明或者创造的东西可以一个人单独使用、收益,处分,并......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什么程序
      说到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其实就是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虽然这是法律允许的行为,但也要在规定的范围进行操作才行。通常正规单位在解除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