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实缴注册资本金印花税税目的哪一个?

实缴注册资本金印花税税目的哪一个?
  
  一、实缴注册资本金印花税税目的哪一个?
  
  注册资本金贴印花税属于13个税目中第12项,税目:"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即"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计税5元/件".
  
  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
  
  财务帐簿记录了"注册资本",应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印花税税额.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注册资本印花税什么时候缴纳?
  
  注册资本印花税在公司实际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时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三、印花税的征收方式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三)免税
  
  四、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五、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综合上面所产的,注册资本金对于我们开公司的人来说是必走的一个过程,在注册资本金进行实缴之后也是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不同的税费也是会通过注册资本的实际额来进行计算,所以,我们在注册的时候一定要多咨询,才能勉于各种法律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人两岗怎么算工资
      首先要确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是哪个,工资的计算是否包含两个岗位的工资,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拒绝劳动合同以外的岗位,或者是要求公司支付另外......


·商品房认购书是买房合同吗
      购房者在买房时,很多开发商都会要求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该认购书的内容并不是很详细,但不少没经验的购房者仍会错以为自己签的就是购房合同。那么,......


·二次犯罪间隔五年可以判缓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规定累犯不适应缓刑,但过了五年不属累犯。前提是刑满释放起开始计算,如果上次是假释,还得加上假释考验期。但能否判缓刑还要根据......


·怎样算分居?
      怎样算分居?怎样算分居??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


·醉酒驾驶是一种在法律上不会允许的行为,实际上如果醉酒驾驶的话
      醉酒驾驶是一种在法律上不会允许的行为,实际上如果醉酒驾驶的话,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从而危害人身安全。因此,您都想了解一下醉驾导致交......


·电信诈骗40万判几年?
      电信诈骗40万判几年?电信诈骗40万元,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


·关于电信诈骗立案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电信诈骗立案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具体内容如下......


·离职后职务作品的归属者是谁?
      离职后职务作品的归属者是谁?离职后职务作品的归属者依旧是职员所在的单位,对于职务作品很多情形下都是职员由于工作的原因才创作出来的,并且创作者通......


·刑事诉讼法规定什么案件不公开审理?
      我国司法相关的信息,若涉及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则需要进行公开审理,但是并非是所有类型的案件都是需要公开审理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什么案件不公开审理......


·起诉离婚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吗
      起诉离婚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吗一、起诉离婚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吗?起诉离婚过错方不一定会少分财产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交通事故轻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轻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轻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的规定是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