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伙买房有什么注意的地方

合伙买房有什么注意的地方
  
  1、合伙买房明确共有方式
  
  共有方式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虽然合伙买房的出资人姓名都可以登记在房产证上,但还是要在房产证上标明共有方式。因为两种方式决定着购买人日后对房屋的处理方式不同。
  
  以A和B两个人合伙买房为例,如果是共同共有,日后房子出售,必须两个人同意才可。如果是按份共有,A出资三分之二,日后房屋出售,A可以不经过B的同意。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零一条 【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能忽略“隐形共有权人”
  
  合伙买房中涉及到的“隐形共有权人”是指合伙人中如果有已婚的,其配偶也会对该房屋享有一定的权利。涉及到贷款的一些环节时,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也会要求“隐形共有权人”到场签字。
  
  3、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细节
  
  考虑好风险,就是要考虑到风险出现后的处理方式。像出资方式、各个出资人的出资金额、贷款偿还方式、分担方式、买房相关费用等细节容易忽略的地方,最好在协议中明确体现出来。
  
  4、明确贷款权利和义务
  
  买房贷款,双方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如果还款中途一方撤资或承担不起,另一方就要承担巨大的经济压力。另外,合伙贷款时,如果合伙人中有信用污点,贷款是不会被批准的。
  
  5、只有一个“主贷款人”
  
  虽然是多人共同买房,但银行只会让相对更有还款能力的人作为“主贷款人”,其他出资人为“共同贷款人”,抵押合同上的出资人均需签字表示同意。但“主贷款人”需要承担其他共同贷款人不能按时还款的风险。同时,当主贷款人不能还款时,银行也会向共同贷款人催收贷款。
  
  二、合伙买房有什么风险
  
  1、使用意见不一
  
  如果合伙购房的房子,日后共同来使用,怎么分?一套房子,有位置、采光都好的,有差强人意的,大概都想把好的留给自己使用,同时双方又拥有均等的分配权力,这时候就容易产生矛盾。
  
  2、合作意见不统一
  
  该房子如果日后用来出租,出租给谁?租金多少?另一方如果不同意出租,又该如何是好?这些风险,都需要提前考虑清楚,建议合伙人之间最好能事先拟定一份协议。
  
  3、资金投入风险
  
  有的合伙人合伙买房的初衷就是看好市场,准备房价涨了,有了收益,再转手卖掉。但是如果房价降了,合伙人彼此该怎么止损、如何分担也要考虑好。
  
  合伙买房与夫妻共同买房其实都还有一些不同,通常合伙买房发生在一些具有朋友或者情侣关系的人之间,此时由于双方的关系并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彼此感情再好,也应当签订好协议,避免日后出现纠纷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当然,就合伙买房而言,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而这就是合伙人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随之而来的酒驾现象十分频繁,因此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随之而来的酒驾现象十分频繁,因此造成的严重后果也是不计其数。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法律加大了对于酒驾行为的处罚力度......


·案件当事人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案件当事人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案件当事人申诉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诉状,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原生效刑事判决......


·10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多少钱?
      一、10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多少钱?10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的收取应当根据实际缴纳的额度来认定,公司若是属于认缴的1000万元,由于实收资本为0,不需......


·北京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在离婚案件中,经常看到当事人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离婚官司。而此时委托律师肯定是要支付而费用,而不同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又不一样,今天我们就来看......


·劳动合同限制离职可以么?
      劳动合同限制离职可以么?合同不可以规定员工不可以辞职,这是霸王条款,是违法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


·收到合同违约金不起诉可以吗
      收到合同违约金不起诉可以吗?一、违约金的类型(一)惩罚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


·一、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时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时限是多久?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1、人......


·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
      企业年金方案是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计划和运行程序。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必须有......


·技术保密协议条款有哪些?技术保密协议条款需要涵盖的内容的内容有哪些?
      一个企业为了保证自己核心竞争力不流失,必定会与涉及到核心技术的员工签订技术保密协议,因此,技术保密协议条款是否齐全就关系着能否真正约束双方行......


·法律规定多久能不予批捕?
      一、法律规定多久能不予批捕?七日之内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公安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


·醉驾法庭陈述范文应该怎么写因法律意识淡薄
      醉驾法庭陈述范文应该怎么写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走上了犯罪道路,现在万分后悔。本人自愿认罪,接受法律的惩罚,恳请法院给我宽大处理,给予我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