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的感情破裂怎么认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夫妻的感情破裂怎么认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离婚后能否再提起财产诉讼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作出的,其中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诉讼离婚后,当事人财产问题反悔时是不可以提起诉讼的,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提起诉讼。协议离婚中并不要求对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作出认定,因为这种方式下的离婚是建立在夫妻自愿并且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不会深究他们之间的感情如何,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也就会准予离婚,至此双方也就会解除婚姻关系。但诉讼离婚不同,感情破裂是诉讼离婚中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撤销权诉讼以谁为被告?
      撤销权诉讼以谁为被告?一、撤销权的含义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


·二手房首付凭证格式是什么?
      二手房首付凭证格式是什么?首先,你买房要签订合同的,你们在合同里就把你们办理交易的流程就应该写好了!首先你们要贷款必须要找担保公司,要审核你们......


·刑事规定的近亲属包括哪些
      刑事规定的近亲属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


·公司欠债没钱可以执行股东吗
      公司欠债没钱可以执行股东吗?公司欠债没钱不可以执行股东财产,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


·当与公司或单位确定工作关系的时候
      当与公司或单位确定工作关系的时候,就会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书。双方根据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对于劳动合同来说是有有效期的,那么......


·买平房只有土地使用证是否可行
      买平房只有土地使用证是否可行买平房只有土地使用证是可行的,但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也就是意味着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房屋的......


·海口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其实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受工伤的员工在做过工伤认定以后,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进行工伤鉴定。当然如果工伤的程度本身就较轻的话,就没有必要进行......


·一、买房网签之后自己能备案么?
      一、买房网签之后自己能备案么?购房者购买的房屋最终实现合法存在,要经过网签和备案两个流程,实际购房中大家常常把网签和备案当做一回事,其实不然。......


·什么叫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有哪些形式
      私募基金属于证券发行的一种方式,但由于此时的股票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场进行自由交易,因此被称为私募。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到底什么叫私募基金呢?而私募......


·一、无犯罪记录是什么?
      一、无犯罪记录是什么意思记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档案库内叫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证明公民在辖区内未发现犯罪事实。如果......


·诈骗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是严重的经济犯罪类型,在现代的社会中,也十分常见,很多人因为被诈骗而损失了大量的金钱,有些人甚至受到了精神伤害,对于诈骗罪,其中有一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