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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侦查与立案侦查关系是什么

备案侦查与立案侦查关系是什么备案侦查与立案侦查的关系是要先备案才有可能会立案,备案后并不一定立案。立案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备案就相对简单多了。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按照一般程序,公安机关对任何公民的报案都应当依法予以登记备查(备案),是否能够符合立案条件要根据调查的情况依法确定。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条件具体是什么1、有犯罪事实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自己管辖三、报警后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三条又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由此可见,在我国,控告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救济途径主要由两种,一是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所以说,备案侦查其实就是立案侦查的前置性条件,公安机关基本上在接到报案的同时就会进行备案,接下来就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审查了,符合立案的条件公安机关才会决定立案侦查,正式立案侦查之后才会通知报案人公安机关的决定。其实,备案侦查是一个很简单的过程。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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