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非营运车交通事故误工费吗?

一、非营运车交通事故误工费吗?非营运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也是有误工费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二、有关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基于受害人的工资收入减少而认定的,只要伤害人的工资收入因车辆交通事故而减少,就可以要求赔偿,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也会导致当事人不能如期进行工作,导致工资收入减少。在进行误工费赔付时,一般需要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的认定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中,犯罪嫌疑人具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非常的重要,它关系到合同诈骗罪这个罪名是否能够成立,那么非法占有到底该如何来认定了?我们下文做了......


·劳动纠纷仲裁后可以上诉吗 一、劳动纠纷仲裁后可以上诉吗?
      劳动纠纷仲裁后可以上诉吗一、劳动纠纷仲裁后可以上诉吗?劳动纠纷仲裁后不可以上诉,仲裁是一裁终局,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拾得遗失物规定是什么?
      我国拾得遗失物规定是什么?人们在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由于自己的粗心或者其他因素导致自己的所有物遗失。这种遗失物在公共场所,容易被他人拾得。国......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处理规定是什么?
      一些性格比较冲动而不能理性思考的人可能会将打架作为自己发泄情绪的方式,有些人严重的甚至会在他人不愿计较的情况下仍然去挑衅并在主观上希望对方能......


·公司辞退员工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公司辞退员工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公司辞退员工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购买二手房审查哪些方面
      总结了一下近来发生购买二手房被诈骗的案件,其中多数都是因为购房者在实际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太过匆忙,没有对售房者的一些文件、资格作出审查。那具体......


·有些离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
      有些离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只需要去到婚姻登记处扯一个离婚证就完事了;但是也有些离婚双方不能够达成协议,而且涉及的问题还比较复杂,这个时候就一般......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一、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


·刑事案件中如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刑事案件中如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


·他项权证到期债权人不来还款怎么办?
      他项权的颁发一般是由专门的部门来进行的,要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对楼盘的信息十分的熟悉,与开发商签订好相应的合同,关于他项权证到期债权人不来还......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