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后政府什么情况可以收回
土地出让方式是土地使用权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购买的一种财产权,土地使用者不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还可以独立支配和处置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协议、招标和拍卖三种形式。那么,土地出让以后,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回收呢?
一、土地出让后政府什么情况可以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二、土地出让范围是怎样的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指出,以下六类土地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
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三、国有土地出让方式有几种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依法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之后,自然就可以按照土地性质对土地开发使用,但是政府将土地出让之后,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收回已经出让的土地,而这也是受让人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其中收回了土地使用权之后,也要根据情况对受让人作出相应的补偿,并不是收回土地就直接是无偿收回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起诉遗弃罪对方不出庭法院该怎么判决
起诉遗弃罪对方不出庭法院该怎么判决对方不出庭,法院也会依法办理缺席判决的。遗弃,是指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
·担保与保证抵押的区别
担保与保证抵押的区别是什么在我国的法律上有很多字眼是类似的,可能会引起您的误解,会以为两者是相同的,然而事情可能并不是你们想象的这个样子的。......
·离婚房子过户后贷款怎么办手续
虽然现代人的生活条件好了,但是仔细一想面临的各种各样的生活压力还是非常大的。很多人在结婚的时候,通过贷款买房,结婚以后就成了您生活中常说的房......
·在中国商标抢注犯法吗?
在中国商标抢注犯法吗?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理由是,抢注行为只具备不正当竞争......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
·公司分立的程序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
·解除辩护关的法律根据是什么?
一、解除辩护关系的法律根据是什么?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
·交通事故赔偿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不管是交通事故赔偿,还是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赔偿,在实际做出赔偿的过程中,其实都有一些需要坚持的原则。当然针对不同的事故,这个赔偿原则是不一样......
·邻居占用公摊面积怎么处理?
邻居占用公摊面积怎么处理?一、邻居占用公摊面积怎么处理1,向物业反映投诉,要物业限期处理。并且留好证据证明。在违章前期处理比后期更好。2,......
·签订赠与合同需要找见证人吗?
签订赠与合同需要找见证人吗?一、签订赠与合同需要找见证人吗法律并没有规定赠与合同需要找见证人进行见证的,赠与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没有见证人......
·保险原则案例包括哪些?
一、保险原则案例都有哪些?1、保险利益原则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保险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