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夫妻共同财产回复不予分割可以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回复不予分割可以吗?
  
  法院可以回复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可以,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擅自处理不具有效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这个就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这个就是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二、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通常情形下法院并不会干涉夫妻双方合同财产分割,但是若是民事主体之间,不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想风那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即使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也可以恢复不予分割,或者是直接不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约定合同履行地?
      如何约定合同履行地?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合同的履行地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的当事......


·涉外婚姻管辖的相关条文有哪些
      涉外婚姻管辖的相关条文有哪些涉外婚姻从名字可以看出是婚姻关系中跨国籍的特殊存结合方式,所以其与我们普通婚姻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必然是有一定差别的......


·一、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规定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规定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


·罪犯服刑期间立功可以减多长时间
      罪犯服刑期间立功可以减多长时间?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


·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吸毒的,这属于恶习,要是一直不戒掉的话,肯定是会对婚姻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那此时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如果对方吸毒可以起诉离婚,那么......


·一、三年没给抚养费判刑吗?
      一、三年没给抚养费判刑吗?三年没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什么是孩子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检察院国家赔偿监督该怎么申请?
      检察院国家赔偿监督该怎么申请呢?遇到这样的案件我们到底最应该做的是什么,我们整理出了遇到检察院国家赔偿监督这类法律问题是应该做的和可以做的,......


·轻伤二级不谅解在安徽会判实刑吗?
      轻伤二级不谅解在安徽会判实刑吗?是会被判实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也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是否会判......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一种经济犯罪,而经济犯罪是一种行为人严重违反国家相关经济法规的行为。那我国法律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在现实生......


·劳动纠纷找哪个部门?劳动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当你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无法调解时,可以找委员会进行调解,在矛盾还没有激化到时候,我们都建议以协商为主,如果协商达不到效果时,再找当地的劳......


·战时造谣惑众 扰乱军心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一、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77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