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楼顶使用怎么认定?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楼顶使用怎么认定?楼顶的归属权。楼顶应是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而不仅是顶层住户共有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是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也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该项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同拥有一栋区分所有建筑物时,各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及对建筑物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共用部分所有权。区分,是指数人区分一建筑而各有其一部分。区分所有,是区分一建筑物的特定部分为所有权的标的。二、建筑物区分所有包括两部分1、专有部分。这是指区分所有权人依其所购份额对建筑物套内空间独自占有、使用的部分,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权利即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专有权与一般所有权在性质上是一致的,即专有权人对其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因建筑物结构上的相连性,专有权人在对其专有部分行使权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专有部分的形成条件有两个:(1)构造上的独立性,也就是要有固定的遮蔽栏,与其他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部分相隔离。(2)使用上的独立性,一般以该部分有无独立的出入门户为判断标准2、共有部分。这是指专有部分以外的建筑物的其他部分。包括三部分(1)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如支柱、屋顶、外墙等;(2)共用部分,如楼梯、走廊、电梯、自来水管、贮水塔、消防设备、大门等;(3)部分区分所有权人共有的部分,如各楼层间的楼板(天花板、地板)、左右房屋之间的隔墙等。建筑物楼顶的使用权属是归该建筑物的所有居民的,如果个人在楼顶进行生产作业或者其它情况的,属于侵占了他人财产的行为,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来进行处理,如果对方拒不处理的,可以报警由司法机关进行判决,另外,如果涉及到在楼顶违章建筑的,还应当进行依法拆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要交什么税?
      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要交什么税?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要交的税种具体如下:1、增值税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


·行政强制执行要催告几次?
      行政强制执行要催告几次?一、行政强制执行要催告几次?行政强制法中对行政机关的催告期限规定分为二种情况:1、代履行的催告期为三日。2、申请......


·对买驾照行政处罚要怎么罚?
      对买驾照行政处罚要怎么罚?驾驶证就是你能否合法开机动车的法定凭证。而获取驾驶证的唯一途径就是考试,除考证外的一切获得驾驶证的手段包括买卖都是......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管辖法院怎么找?
      合同无效纠纷的管辖法院的确定虽然只是对合同效力的确认,但也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离婚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离婚不履行协议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


·朋友醉驾出车祸 一起喝酒的朋友有责任吗?
      朋友醉驾出车祸一起喝酒的朋友有责任吗酒驾出事故,一起喝酒的人有责任的。1、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2、一般来......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能否缓刑?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能否缓刑?一、交通肇事罪能否缓刑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权吗?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权吗一、《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和可以回购股权吗?《公司法》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问题仅在第七十五条规定......


·过失犯罪有哪几种类型2023
      过失犯罪有哪几种类型2023一、过失犯罪有哪几种类型(一)疏忽大意的过失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


·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
      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很多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不承担责任,第一时间选择开车逃跑,这是不正确的行为。特别是擦挂肇事,这是......


·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人?
      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人?一、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人?合同中的债务人指:合同中负有履行义务的人,一般是指负有经济给付义务的人.在双务合同中,双方互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