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指定监视居住的规定

在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有监视居住的权利。但是对于不同的主体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对于符合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即可逮捕的,相关机关可以依法实行监视居住的措施。如:1、犯罪嫌疑人有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自身的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施行监视居住;2、若犯罪嫌疑人位孕妇或者是正处于哺乳期,依法对其进行监视居住,对于有些案件来说其自身不适合对犯罪嫌疑人即刻实施抓捕的时候,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3、而对于案件尚未侦破,但是对嫌疑人的羁押期已经满了不得不释放嫌疑人的时候,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在我国是公安机关实施监视居住。在我国刑诉法中明确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监视居住的时候需要在嫌疑人的住处执行,而如果嫌疑人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点时,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大刑事案件,如果在其住所对其实施监视不利于案件的侦破时,公安机关可以向高一级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申请在指定的住所执行监视。公安机关在执行监视居住的时候,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比如:监视嫌疑人的通讯设备,或者不定期检查的方式。监视居住的时间不能超过六个月。对于监视居住公安机关也有相关的规定。如果是人民法院认为不应该予以逮捕需要进一步侦查确认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要进行监视,就要符合相关的监视其居住的条件。而对于能够取保候审的嫌疑人,但是其没有担保人而且不交保证金的,是可以依法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企业动迁有职工安置补偿费吗?
      企业动迁有职工安置补偿费吗?有安置补偿,对员工的安置,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


·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并购贷款担保规定(一)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


·离婚案件的发生频率近几年达到了顶峰
      离婚案件的发生频率近几年达到了顶峰,离婚似乎摆脱了曾今的道德约束成了人们家庭矛盾解决的有效方式,离婚不仅意味双方关系的结束,财产的合理分配也......


·刑法的量刑机关是什么意思?
      刑法的量刑机关是什么意思?一、刑法的量刑机关是什么意思?量刑机关就是属于可以判刑的机关,对于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法律,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


·间接证据与补强证据的区别是什么?
      间接证据与补强证据的区别是什么?在罪案的发生时候,警察有可能找不到直接证据去对罪案定性,那么间接证据与补强证据在定罪的过程中就发生很大的作用......


·离婚财产未举证应如何举证
      离婚财产未举证应如何举证可以提交共同财产和房产的等证据。房产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是两类: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在对方手里......


·计件制工资加班怎么算?
      计件制工资加班怎么算1、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实......


·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1、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2、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


·没登记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有可能是事实婚姻关系,......


·没有遗嘱房屋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没有遗嘱房屋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


·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是什么?一、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是什么?第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