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社保中断后社保补缴有必要吗

社保中断后社保补缴有必要吗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4、其他相关材料。二、社保补缴时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1、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0% 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  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  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2、补交时须提供: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  军人配偶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军队,须提供:退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军人配偶调入本市的调动手续原件与复印件、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补缴断保后的钱是有好处的,社会保险对我们的生活帮助很大,我们不仅在新闻中了解过,在现实社会中也同样看到过社会保险对我们自身的好处,社会保险能够减轻我们生活中的自身压力,同时也为了老了以后为孩子减轻压力,人人都应该缴纳社会保险,断缴了就补缴,这对于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是很好的政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于重婚哪次婚姻有效?
      对于重婚哪次婚姻有效?只有第一次婚姻有效,第二次是违法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


·保证金为合同生效条件吗 一、保证金为合同生效条件吗?
      保证金为合同生效条件吗一、保证金为合同生效条件吗?保证金不是合同生效条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


·离婚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离婚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


·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


·期待利益损害赔偿起诉书怎么写
      期待利益损害赔偿起诉书怎么写一、期待利益损害赔偿起诉书怎么写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领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领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此时是按照事实婚......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房产婚后卖掉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计......


·个人借款利息约定多少合适
      个人借款利息约定多少合适一、个人借款利息约定多少合适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


·什么是假释?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刑法执行制度。假......


·儿媳妇能继承公婆财产吗?
      儿媳妇能继承公婆财产吗?儿媳妇可以继承公婆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


·刑事自诉中止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一、刑事自诉中止审理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