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离婚分割离婚财产怎么界定

夫妻离婚分割离婚财产怎么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房产的分割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房产分割之前需要先知道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是结婚前男方所购、还是结婚后所购?
  
  1、如果是结婚前男方所购或建:这房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仍然归男方。
  
  2、如果是结婚后所购或建:即使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一人一半。
  
  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如果是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6、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综上所述,离婚财产是对夫妻双方在婚后所得的一切收入等共同财产,只有夫妻的共同财产才会参与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而对于夫妻任何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对方不同意的那么在法律上也不会同意分割这部分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辞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辞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辞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区别不小,主动辞职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才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


·国家赔偿方式与民事赔偿方式的不同在哪里?
      生活中总会有不同的事故发生,然而有些事故会获得赔偿,比如国家公务人员违反,就会有国家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就会有民事赔偿,别看两种方式就差了两个......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是否优先于遗嘱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是否优先于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


·刑事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有什么规定?
      刑事司法鉴定是常见的司法鉴定的一种,刑事司法鉴定可以解决一些特殊的刑事案件,而判决的依据之一也可以是刑事司法鉴定的结果,由此可见刑事司法鉴定......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定义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


·什么人具有遗产继承权所谓继承权主体
      什么人具有遗产继承权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


·起诉离婚必须得分居吗
      不需要。诉讼离婚之后是否要分居要看双方,如果觉得自己不能跟另一半再继续住在一起,可以分居。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2......


·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不管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还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都需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只有办理了土地使用......


·对于婚前的债务可以怎么处理
      夫妻在离婚时,最好将婚前债务和婚后债务都理清楚。那当事人对于婚前的债务可以怎么处理呢?只有将所有的债务都处理清楚,离婚夫妻之间才能真正的如他们......


·没签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十分关心的事,也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要求。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建立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


·赠与人如何履行赠与合同
      赠与人如何履行赠与合同一、赠与人如何履行赠与合同(一)交付赠与物并转移财产。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赠与物是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