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汽车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汽车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2、细节要多多注意?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3、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4、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5、售后服务注明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二、买卖二手车不过户的危害:购买二手车,过户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过户费一般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承担。法定的过户程序,不但能给买卖二手车的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做个有效地分割还能帮助买车的人检查出车辆潜在的问题。车辆属于当车辆转让给别人后,如果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卖方仍对该车拥有所有权,买方充其量只得到了使用权,一旦发生事故,对买卖双方都不好。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会存在哪些隐患。1、对于卖主而言:车辆转让后没有进行合法的转籍过户,原车主仍保留该车所有权。但是,享有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责任,车辆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过户,一旦发生债务纠纷或其他事故,原车主有可能充当冤大头,无辜承担赔偿责任,付出一定的意外代价。2、对于买主而言:即使能够日常驾驶这辆二手车,但产权未转移到自己名下,日后容易发生纠纷。如果卖车人日后反悔,可以收回汽车,有关部门追缴卖车人财产时,该车仍属于追缴范围,那买车人就得不偿失了。虽然汽车属于动车,但毕竟价值还是比较大,因而要是需要买吗汽车的话,必然当事人之间还是要签订合同,这样也是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一种方式。合同的签订必然也有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另外就是买卖汽车,尤其是二手车,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对买卖双方都是有一定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计算?
      随着我国法律程序的不断完善,在解决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包括婚姻问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进行,一般在离婚过程中的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在婚......


·没有寻衅滋事轻伤没谅解书会如何判决?
      没有寻衅滋事轻伤没谅解书会如何判决?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民事主体都会遵守既定的法律规范的规定,但是也不乏民事主体实施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


·一、自立遗嘱如何才是有效的?
      一、自立遗嘱如何才是有效的?自立遗嘱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在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的情况之下口头所述才是有效的,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可以参考一下......


·无效宣告商标自始无效吗?
      无效宣告商标自始无效吗?无效宣告商标自始无效,商标宣告无效就是对一件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相当于被判了死刑,这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是杀伤力十分巨......


·部分罚没款未执行到位怎么办?
      部分罚没款未执行到位怎么办?未执行到位的,应当及时下达通知书,并要求对方按照规定的时间来缴纳罚没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罚没款是一律上缴国库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建筑施工转包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建筑施工转包侵权责任由谁承担?《侵权责任法》会随着明年初《民法典》的实行而时效,故此直接看一下《民法典》之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方法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方法走在大街上,尤其是大学校园中,随处可见民间借贷的小广告,由于相对银行借贷,手续简便,资金随需随借,获取资金的门......


·裁员补偿扣税标准是怎样的?
      裁员补偿扣税标准是怎样的?裁员补偿是被纳入个人收入之中后按照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扣税,根据《关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


·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是如何认定的?
      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是如何认定的?教育机构侵权责任以受害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区分为:当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当......


·在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辞退员工吗?
      在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辞退员工吗权衡一个国家社会的进步程度也能通过劳动关系制度直接体现出来的,但现在个别地区就是还存在着对侵犯怀孕女职工合法......


·自诉案件的辩护人范围有哪些?
      自诉案件的辩护人范围有哪些?一、自诉案件的辩护人范围有哪些?(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