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企业职工产假期间被辞退应该怎么办?

一、企业职工产假期间被辞退应该怎么办?
  
  产假期间被辞退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或当地劳动局进行举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不能辞退,违反法律辞退的,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工作年限来进行赔偿,涉嫌违法的,可以申请经济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 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产假期间基本上没有什么机会可以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所以说,绝大多数因休产假被辞退的这种行为都是公司单方面违法的决定。女职工完全可以等到产假结束之后收集证据进行投诉,其实劳动局在接到投诉之后就应该根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职工的权益,否则职工还得申请劳动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呢?
      一、工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1、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2、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


·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判刑?
      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判刑?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土地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也是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一种类型,在我们进行处理纠纷的时候,势必会涉及到违约金的问题。那么,土地租赁合同......


·工伤鉴定是很重要的一项步骤
      工伤鉴定是很重要的一项步骤,对于工伤鉴定来说,会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其鉴定标准。在我国劳动法中对工伤鉴定标准做了详细的解释。广州市的工伤鉴定标准......


·绑架罪的定义是怎样的,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犯罪的行为人往往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想要通过暴力行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后,获取一定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绑架罪的定义是怎......


·未设立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吗
      未设立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吗?未设立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是否有效并不取决于是否设立了分公司,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是:(1)一方以欺诈......


·离婚官司庭审程序
      离婚官司庭审程序第一,如果当事人想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


·一、交通事故赔偿安葬费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安葬费吗?交通事故若是导致了他人死亡此时需要赔偿安葬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


·天津市车祸误工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天津市车祸误工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刑事诉讼回避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刑事诉讼回避的适用情形是什么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


·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孩子是否合法?
      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孩子是否合法?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孩子是合法,离婚后的财产归子女所有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自愿同意就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解除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