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律规定严格责任的要求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严格责任的要求是怎样的我们人从小到大会面临各种各样的责任,在步入社会之后会遇到严格责任等一些法律上的责任,很多人不知道严格责任是什么以及严格责任的要求,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严格责任的要求以及严格责任的特点等一些相关法律常识。一、严格责任要求严格责任要求如果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管其主观是否有过错,只要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二、严格责任的定义严格责任本质上是一种归责原则,并非在此归责原则下实现的责任主体所承担的一种法律责难后果与状态。现代意义上的刑法严格责任产生于英美法系刑法理论中,它作为一种刑法制度为英美法系所独有,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一般不承认严格责任。严格责任的概念学界众说纷纭,这种多义性来自英国法与美国法严格责任归责范围上的差异,人们对英美法关注的侧重点和对严格责任范围界定的不同,在概念归纳上景象各异。有人认为,刑法中的严格责任,是指对于一些缺乏主观罪过或主观罪过不明确的特殊侵害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制度。
  严格责任,也叫绝对责任、无过错责任,它指法律允许对某些缺乏犯意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责任是一种不以存在过错为要件的责任形态,在理论上又称为绝对责任或者不问过失责任。严格责任不要求主观上有过错,但也不是必须无过错,只要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危害后果,不论主观上处于何种心理状态,行为人都要对此结果负刑事责任。严格刑事责任是指在某些特殊的犯罪中,即使被告人的行为不具有对被控犯罪必要后果的故意、放任或过失;即使被告人的行为是基于合理的错误认识;即使认为自己具有犯罪定义所规,但却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种责任就是刑法中的严格责任。三、严格责任特点1、它不同于过错责任原则,即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方即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以违约方的主观过错作为其承担违约责任的要件,非违约方无需就违约方是否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相反违约方则需要就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出现法定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而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受害人就对方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2、它不同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只有法定的抗辩事由可以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没有过错不能作为免责的依据。过错推定原则不是一项单独的归责原则,它是属于过错责任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而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均符合“无过错即无责任”,即若规定适用过错责任,则依据谁举证谁证明的归责由受害方举证证明加害方有过错,加害方才负担责任;若规定适用过错推定,则依据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由加害方自行负担证明责任。均符合有过错才负担责任。严格责任的要求是只要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就会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严格责任有不以违约方的主观过错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要件,只有法定的抗辩事由可以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没有过错不能作为免责的依据这两个特点,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个人难以很好的去解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应如何约定
      免租期,顾名思义就是免除房租的时期。当租赁房屋时,承租人若觉得房子需要进行一定的装修,那么装修的时期可以和房东协商免租,那么这个双方约定的免......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可以用房屋来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


·怎样理解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被......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多久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多久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


·他项权证能做给个人吗?
      买房时我们会发现有工程抵款的房子,性价比要比我们在售楼部买的房子要高。甚至有的可能是比较好的位置。这事因为存在一些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出现资金......


·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年检还有效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年检还有效吗有效的。不需要年审。很少检,有时换证要几十块钱。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很重要。有的小区根本没有使用证。在买卖房产的时......


·办理光票托收是什么条件?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远隔千里,很多时候都是通过电话、传真洽谈业务的。如果双方买卖合同金额小,卖方为了尽快的拿到货款,可以向银行提出光票托收......


·先诉抗辩权法律解释是什么?
      先诉抗辩权法律解释是什么?我国民法中规定的抗辩权总共有三种,即同时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其中先诉抗辩权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抗辩......


·南京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其实您所熟知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属于相应的服务机构的,当然司法机构的服务并不是免费的,但是司法机构的收费也不是随意的,同时更不能进行强行的收费......


·一、抚养费每月多少钱一个月?
      一、抚养费每月多少钱一个月?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上班碰了两颗门牙怎么去鉴定工伤
      上班碰了两颗门牙怎么去鉴定工伤一、上班碰了两颗门牙怎么去鉴定工伤?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