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抚养权上怎么解决私生子问题

抚养权上怎么解决私生子问题
  
  一,抚养权上怎么解决私生子问题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私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私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私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抚养权的,则法院会严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私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下列情节可以作为法院优先考虑的因素: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私生子的问题需要自己注意协商的方式,毕竟此类问题涉及孩子今后的成长,所以自己需要学会积极的面对,即使自己的问题处理没有实际的约束,但是只要自己的环节在合理的区间,自己就需要学会多加留意有关的细节,尽量的不要侵犯孩子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实收资本必须由股东本人存入吗?
      实收资本必须由股东本人存入吗?实收资本不是必须由股东本人存入,只要证明是本人出资即可。认缴资本指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承诺要出资......


·容留他人吸毒可以判缓刑吗?
      本身自己在家里吸毒的行为其实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同时邀请他人一起在自己家里吸毒的话,此时自己的行为构成容易他人吸毒,就是触犯了《刑法》......


·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银行会同意吗
      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银行会同意吗?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银行一般都会同意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1、对因感染......


·一、山东交通误工费年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一、山东交通误工费年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


·生产假药劣药处罚措施是什么?
      生产假药劣药处罚措施是什么?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关于加班费超过工资吗?
      关于加班费超过工资吗?加班费的标准是超过工资的,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


·承包方主张工程款优先受偿一定要起诉吗?
      1、承包人主张工程款优先受偿不一定要起诉。根据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


·伪造股票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伪造股票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伪造股票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


·一、喝了六瓶啤酒是醉驾吗?
      一、喝了六瓶啤酒是醉驾吗?按照生活中的各种类型的酒的具体标准来看:酒后驾驶的标准是啤酒230ml(约一杯半或半瓶)、白酒23ml(约半两白酒)、黄酒76ml......


·娘家的遗产老公有继承权吗
      娘家的遗产老公有继承权吗一、娘家的遗产老公有继承权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检察院不予批捕书给谁,怎样办理
      一、检察院不予批捕书给谁,怎样办理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但公安机关仍可依法采取其他相应的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