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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看守所关押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监狱看守所关押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一、监狱看守所关押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监狱看守所关押人员的职责:对在押人员有实行看管、教育、押解、组织劳动、生活及卫生管理、检查携带物品、查阅来往信件、监视接见等权利。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反省。严重影响监所安全的在押人员有权加載械具。
  
  二、去看守所探监要满足什么条件
  
  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一般来说,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2)证件条件
  
  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3)时间条件
  
  这一条件规定只有在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判决生效后,家属就可以申请会见了。
  
  注意:在监狱探监并不只限于亲属,朋友或其他人经过申请得到批准后也是可以见的。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三、探监的种类有哪些?
  
  探监包括6种:
  
  (1)到监狱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2)到拘役所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3)到劳教所中探望被劳动教养的亲友;
  
  (4)到行政拘留所中探望被行政拘留的亲友;
  
  (5)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
  
  (6)到强制戒毒所探望被强制戒毒的亲友。
  
  注意事项:
  
  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
  
  3、不是每个人都权探视的,一般来说是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但是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
  
  在我国的任何公职人员都有自己固定的职责,若是被发现玩忽职守,会受到被判处诸如开除公职等处罚。监守派出所的公职人员必须要履行自己的职责,监督那些被关押的人,不得让其逃离,否则不仅讨饭会受到处罚,监守人员也是会受到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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