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支付?

一、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支付?分居两年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对于子女抚养费应当由双方协商后认定,由不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给有抚养方。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必须向司法机关进行诉讼解决,另外首先要合法的解除婚姻状态,分居不管多长时间都不会自动离婚。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分居两年虽然没有履行夫妻义务,但在法律上仍然是构成夫妻关系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如果要解除夫妻关系,必须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婚姻状态的手续,否则都是在婚姻存续期的。有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外资公司注册代理费用是什么?
      外资公司注册代理费用是什么一、外资公司注册代理费用是多少1、注册外资公司代理服务费:8000元人民币。2、外资公司注销代理服务费:4800元人民币......


·发生汽车追尾保险理赔多少
      发生汽车追尾保险理赔多少发生汽车追尾保险理赔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从交强险来赔偿......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虽然每个罪名都是规定的有犯罪构成要件,但由于具体的罪名不同,自然这方面的内容也不会说是一模一样的,否则也就没有必要规定为两个罪名了。抢劫罪属......


·过户未成年监护人保证书是什么?
      过户未成年监护人保证书是什么未成年人房产过户监护人保证书,需要写明未成年人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信息,保证事项,保证内容,然后需签字盖章。父母一般......


·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都有哪些
      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都有哪些法律上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也规定了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1、适......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


·死刑复核案件该如何处理
      除了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的死刑外,其余法院判处的死刑案件,需要先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之后,才能决定是否真的对罪犯执行死刑。那通常死刑复核案......


·网签没备案房子冻结可以执行吗?
      网签没备案房子冻结可以执行吗?可以的;法院查封房子是由于房子存在法律纠纷。与房子是否网签或者备案没有太大关系。一旦有合理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或者......


·丧偶儿媳抚养老人有没有继承权
      丧偶儿媳抚养老人有没有继承权一、丧偶儿媳抚养老人有没有继承权?丧偶儿媳抚养老人的是有继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第......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婴儿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婴儿对于那些被自己亲生父母遗弃的婴儿,不管是怎样的公民,只要符合我国《收养法》中规定的条件,再按照规定办理了收养登记或者......


·犯罪嫌疑人拘留多久时间?
      犯罪嫌疑人拘留多久时间?一、犯罪嫌疑人拘留多久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