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中国警察可以私闯民宅么

在中国警察可以私闯民宅么
  
  一、在中国警察可以私闯民宅么?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遇有法定紧急情况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二百一十八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三)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四)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五)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第二百二十条进行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公安机关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遇到阻碍搜查的,侦查人员可以强制搜查。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非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二、私闯民宅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如果需要进入公民的住宅之中,只需出示警官证向公民证明自己的身份即可进入搜查,公民需要进行配合。但是如果民警没有任务在身任意闯入民宅的话是会受到一定相关惩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共借四万五欠钱人不还怎么办
      共借四万五欠钱人不还怎么办一、共借四万五欠钱人不还怎么办?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处理: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批捕后不起诉和解可以吗?
      一、批捕后不起诉和解可以吗?可以的,可以在预审阶段和公诉阶段甚至审判阶段和解,但是和解首先要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其次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和解,......


·微信上威胁要杀人怎么办
      受到他人微信威胁要及时报警,警方可根据具体情形予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


·离婚后一方不出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探视权等作出明确的约定。而之后,要是应当给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一方不按照约定出抚养费了,遇......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有哪些种类?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有哪些种类?法律规范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良好的社会秩序得益于各项规范的有效实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表现形式具体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表现形式具体有哪些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这类纠纷占租赁纠纷70%,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当事人欠租金从......


·国家赔偿金天数计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设为时间点A),羁押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分为两种情况对羁押天数进行计算。(1)若判......


·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爱好产生的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探讨司法鉴定法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民事纠纷案件或者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近年来频繁出现,那么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的数量便呈增长趋势,对司法鉴定的运用也就会越来越频繁,那么您肯定会好奇......


·一、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会不会不发工资?
      一、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会不会不发工资?如果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公司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拖欠的......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什么意思?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什么意思?在涉及到证券市场业务时,投资者会经常碰到一些金融方面的专业词汇,比如保证金比例,特别是融资保证金比例是什么意思等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