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案是不是过了追诉期就不会起诉的?

刑事案是不是过了追诉期就不会起诉的?刑事案件与民事上的诉讼时效类似,当犯罪经过法定年限后,就不再追诉,虽然犯罪具有可罚性,但是经过一定年数后,犯罪再进行处罚的意义就不大了。刑事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各国对追诉时效规定不一,最长的达30年,最短的仅3个月。二、刑事案件追诉期有多长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超过了刑事诉讼期限是可以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处以有期徒刑5年以下的刑期的话,5年之后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评审的主要内容都是什么?
      合同评审的主要内容都是什么?一、合同评审的主要内容都是什么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


·一、婚内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婚内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婚内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而有效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需要包括如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


·哪些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
      哪些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商标往往代表着一个企业以及商品的信誉好坏,而毫无疑问一个......


·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既遂未遂如何进行?
      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既遂未遂如何进行?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与犯罪行为既遂未遂是存在着直接的关联性的。对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是没有明确规定的,犯罪既遂......


·夫妻共同债权离婚后怎么分
      夫妻共同债权离婚后怎么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办理?
      根据国家明文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都需要办理登记备案,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各地的办理程序有所不同,那么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要怎么办理呢......


·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到该怎么办
      有的时候离婚可能仅仅是夫妻中一方的想法,而此时另一方其实是不愿意离婚的。按照这样的情况发展,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要是......


·在一般的诉讼案件当中
      在一般的诉讼案件当中,当事人都会聘请律师来为自身的行为进行辩护,对于案件罪情进行表述。当时在醉驾案件当中,由于醉驾的性质的特殊性以及案件当中......


·离婚后婚前财产应该怎么分
      夫妻之间的财产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划分,其中很常见的就是两种,即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而其中婚前财产其实又是与个人财......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抚养费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抚养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


·审查起诉期间嫌疑人消化道穿孔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一、审查起诉期间嫌疑人消化道穿孔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审查起诉期间嫌疑人消化道穿孔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