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医疗器械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医疗器械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疗器械公司偷税漏税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据国家有关部门保守估计:我国大约有80%以上的纳税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偷逃税现象,每年的税款流失至少在1000亿元以上,偷税是造成税款流失的最主要原因。二、“偷税漏税多少”(逃税罪)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三、“偷税漏税罪”(逃税罪)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就偷税漏税行为来看,也是要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即逃税罪的。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偷税漏税罪,因此,对于偷税漏税行为还要根据具体的行为触犯了哪条法律规定来进行定罪量刑。同时,由于偷税违法犯罪案件涉及经济、税收、法律等多个专业领域,案件定性、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较为复杂。因此,建议当事人尽早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辩护。偷税或者是漏税的行为,只有在达到一定的数额情形下,才会被判处承担刑事处罚,对于那些偷税行为虽然存在,但是数额比较小的情形下,一般税务局等司法机关是不会立案处理的,最多只会要求其缴纳应该缴纳的税额,并且支付滞留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申请不予执行部分仲裁裁决是否合法?
      申请不予执行部分仲裁裁决是否合法?申请不予执行部分仲裁裁决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


·车辆高空坠物砸伤行人怎么处理?
      车辆高空坠物砸伤行人怎么处理?高空坠物砸到别人车法律责任的界定方式为: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离婚和财产判决书怎么写?
      离婚和财产判决书怎么写?离婚和财产判决书应当首先写清楚原被告还有代理人的一些基本的情况,其次就是关于案件的审理情况作出简单的介绍。其中最为重要......


·现代生活中
      现代生活中,在工作时间内受伤的职工不在少数。工伤鉴定应该尽早,按照我国的法律,为了尽可能保证职工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如果您属于工伤,那么就......


·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包括什么
      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包括什么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


·股东名称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股东名称变更需要哪些资料?一、公司股东变更的形式1、增加公司股东;2、减少公司股东;3、涉及到公司人员职务变更的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公......


·如何防范买家恶意拖欠货款
      如何防范买家恶意拖欠货款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两个买家恶意拖欠货款,长此以往,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无疑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对于公司......


·死刑执行机关和期限
      死刑执行机关和期限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法官在法庭上宣读了判决,如果是一审判决并未生效需要过上诉期限才生效,如有上诉二审判决才生效......


·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
      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一、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董事长和总经理可以是一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可以不......


·离婚必须平均分共同财产吗?
      离婚必须平均分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一般隐瞒军情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隐瞒军情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一、一般隐瞒军情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一般隐瞒军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