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电信网络诈骗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电信网络诈骗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信大部分人都收到过不明的短信或者网页链接,如果贸然点击的话就有可能遭遇诈骗。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越来越猖獗,给不少人的财产造成了一定损失。我国司法机构也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保持了高压态势,对于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检察院发起公诉。那么电信网络诈骗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刑法有关知识给您讲解下。
  一、电信网络诈骗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网络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综上所述,电信网络诈骗是诈骗的一种新型方式,不法分子主要通过发送诈骗短信、拨打诈骗电话等手段实施诈骗。检察院将网络诈骗案件移送法院后,法院会根据涉案金额对电信网络诈骗案量刑,范围包括拘役、有期徒刑到最高的无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诈骗造成了被害人伤亡等后果,法院还会从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2023农村宅基地继承规定是什么?
      2023农村宅基地继承规定是什么一、农村宅基地继承规定是什么?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


·职务作品在完成多少年内作者以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职务作品在完成多少年内作者以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二年之内是不能使用该作品的;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


·农村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


·什么是挂靠车辆劳动关系?
      在物流运输行业中,车辆挂靠是很常见的。通常企业在没有属于自己单位车辆的时候,会租赁个人车辆,将个人车辆挂靠在公司进行运营。此时,挂靠车辆和车......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此时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此时也是可以申请获得工伤赔偿。不过一般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是不能同时主......


·要到哪申请法律援助?怎么申请?
      法律援助是在当群众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一般来说是因为无法支付高额的律师代理费用所以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那么要到哪申请法律援助......


·未成年监护人证明怎么办理 一、未成年监护人证明怎么办理?
      未成年监护人证明怎么办理一、未成年监护人证明怎么办理?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


·先被监视居住还判刑吗?
      先被监视居住还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


·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蒋××,女,××年××月××日出生,×族,××省××市××公司职员,住本市××路××号。被申请人:陶××,男,××市××区人民法......


·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是什么?
      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是什么一、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


·非法集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吗
      非法集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吗?非法集资债务一般不属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情形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