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一般是多少?

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一般是多少?
  
  一、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一般是多少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二、董事会有哪些职责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有: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会议记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副董事长具体执行。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不少人认为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会设董事会,但其实有限责任公司中也是可以设立董事会的。当然,鉴于公司类型的不同,那么对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要求不一样。另外,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若股东人数本来就比较少,或者公司规模较小的话,则此时可以设立一个执行董事,就不需要在设立董事会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第二之分。 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谁?
      第二之分。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子女上大学抚养费还要不要支付?
      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是他们比较关心的问题。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因此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交通事故未处理车能上路吗
      说到交通事故,相信您的心情都是十分沉重的,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必须是十分严格的,也必须公平公正的处理。那么,交通事故未处理车能上路吗?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工亡社保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工亡社保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工亡社保赔偿标没有统一规定,赔偿标准因人而异,具体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也决定了两者之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也决定了两者之间签订的用来证明法律关系的文书也是各式各样的,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的就是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协议,......


·一、盘锦醉驾最高记录的处罚是什么?
      一、盘锦醉驾最高记录的处罚是什么?盘锦醉驾最高记录属于非常恶劣的犯罪,其处罚主要是: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


·一、劳动合同上部分空白可以签订吗?
      一、劳动合同上部分空白可以签订吗?劳动合同上部分空白不可以签订,需要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并填写完毕才可签订。在实践中,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


·上市公司并购流程一般要多久
      一般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有一定的流程,包括受理申请、初审、复审、公布审核结果等环节。具体到审核并购重组要多少时间,并没有统一规定,通常来说只......


·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
      单位认为,虽然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但是因自身身体素质引起,与其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无关,不属于工伤范围。律师认为,在工伤认定上有一个特例,根......


·非法集资的行政认定的问题是什么?
      对于犯了一定罪行的人员都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非法集资就是严厉打击之一的犯罪行为,法院在对非法集资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刑宣布判......


·丑化他人照片侵犯什么权利?
      丑化他人照片侵犯什么权利?一、丑化他人照片侵犯什么权利?丑化别人的照片是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但不等于犯罪。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