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对于逾期违约金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对于逾期违约金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一、《民法典》对于逾期违约金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对于逾期违约金的处罚的规定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违约金的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三、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1、买卖合同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2、债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等有偿合同参照前述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3、施工合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4、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日期后仍逾期付款的,应支付“加倍部分债务利息”,采用固定利率即日万分之一点七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逾期违约金的支付标准不是由法律统一制定的,就比如逾期交房和逾期还款的违约金就不一样。可除了对方当事人故意违约的这种情况之外,很多时候之所以逾期可能是某些没有办法控制的因素才导致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之外,司法部门一般不会对违约行为有任何的处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故意毁坏财物罪辩护词怎么写?
故意毁坏财物罪辩护词怎么写?一、故意毁坏财物罪辩护词怎么写?故意毁坏财物罪辩护词应该围绕着犯罪的罪名来展开辩论,向法院陈述,不存在该种犯罪......
·没有抗辩权的请求权存在吗
没有抗辩权的请求权存在吗?法律赋予我们的不仅是各种义务还有各项的权利,各种权利之间有的既相互联系依附存在有的有可以独立存在,例如抗辩权和请......
·一、先离婚再办房产分割可以吗?
一、先离婚再办房产分割可以吗?可以。财产分割前一般是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再按协议书的约定分割财产,或者依据法院的判决书......
·公司法人变更后印鉴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在确定了公司法人代表以后很少会发生变更的,因为,公司法人的变更代表着公司很多重要的法律文书的登记都得相应的重新进行变动。不过真的是遇到了......
·单位申请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手续?
单位申请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手续?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
·绑架罪是单一行为还是复合行为
绑架罪是单一行为还是复合行为?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此,理论上实践中存在对立的两种观点。第一,持单一行为观点者认为,行为人只要出于勒......
·工商商标侵权投诉向那个地方举报?
工商商标侵权投诉向那个地方举报?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
·离异未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异未抚养孩子怎么办?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双方育有一个小孩,肯定有一方争得小孩的抚养权而另一方未争取得到抚养权。这时,对于另一方未争取到小孩......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有贷款怎么办理吗?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有贷款怎么办理吗?办理的手续是十分复杂的。由于用于买卖的房屋还处于抵押的状态,双方的交易一段时间内可能不能完成,而双方已经达......
·让人顶替无证驾驶撞人怎么处罚
让人顶替无证驾驶撞人怎么处罚我们都知道开车是需要有驾驶证的,驾驶证代表了拥有驾驶的基本技术以及具有开车的资格,无证是不能驾驶的,无证驾驶是很......
·农村土地占用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土地资源十分宝贵,尤其是农村土地。城市在扩张的时候,难免会占用到附近郊区的农田。使用农村土地进行建设的,要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并且对于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