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销售假药罪证据标准有哪些?

一、销售假药罪证据标准有哪些?
  
  (一)、 证人证言
  
  1.生产、销售假药单位所雇佣的人的证言。包括:
  
  (1)生产、销售假药的时间、地点、数量、外观包装、销售价格等。
  
  (2)假药的生产流程,销售方式,持续时间。
  
  (3)假药原料的来源、特征、数量、价格,假药的种类、适用对象及销售去向。
  
  (4)生产、销售假药非法所得资金及账务情况。
  
  (5)共同犯罪的,犯意的提起、策划、联络、分工、实施、分赃等情况。
  
  (6)单位涉嫌犯罪的情况
  
  2.其他知情人的证言。包括:
  
  (1)所知生产、销售假药的情况。
  
  (2)犯罪嫌疑人购买假药原料的途径、数量、价格等。
  
  (3)购买人因使用假药而受到的伤亡情况。
  
  (二)、物证
  
  1.生产、销售假药的现场、生产设备、生产工具及照片。
  
  2.假药的原料、包装,成品的实物和照片。
  
  (三)、书证
  
  1.生产、销售假药的发票、帐簿、记帐凭证、存折及资金进出记录等。
  
  2.关联账户资金进出记录。
  
  3.与案件有关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出入账单,假药的宣传单、说明书及广告等。
  
  4.有关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及封存假药的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资格证明、会议记录等。
  
  5.假冒药品质量认证书及其标志。
  
  6.造成人身损害的病历、医疗费票据等。
  
  7、单位犯罪的,形成单位决定(意志)的会议记录、决策人员批示或授权等材料。
  
  二、处罚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在近几年中,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普及,公民和企业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如果有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的手段进行牟利,不仅会危害到其他公民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治安和秩序,当您的权益收到伤害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减少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农村地区的土地分配大多都是采用集体土地向下分配的形式,不过当前大多数人对于集体土地的内容并不了解,也有......


·直接提取实物证据方法有哪些
      直接提取实物证据方法有哪些说到实物证据,相信您都不是很了解,实物证据是一种常见的证据的类型,在案件的审理的过程中是经常需要使用的。那么,直......


·立遗嘱公证需要材料都有哪些
      立遗嘱公证需要材料都有哪些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一、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债权转让是合同的一方全部或是部分地把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它本质上仍然是合同。但是原......


·网络金融诈骗公安机关怎么处置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行业的飞速发展,当今互联网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时代,但是却有不法分子凭借互联网来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网络欺诈,严重地......


·审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审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当今社会,是一个秩序井然的文明社会。合同作为一项制约双方权责的工具在签署审查时也有着相关的注意事项。由于审查合同时......


·角色名称著作权保护吗?
      角色名称著作权保护吗?1、“作品”名称和“角色”名称不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为作品名称无法体现完整的文学艺术作品内容,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


·老板宣布破产不发工资怎么办
      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劳......


·刑事诉讼法不适宜羁押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不适宜羁押的情形有哪些《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


·合伙企业财产都包括哪些内容?
      合伙企业财产都包括哪些内容?合伙企业财产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第二......


·新婚姻法配偶去世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正常情况下,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即代表婚姻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