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一、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职工在受工伤之后可以享受停职留薪的待遇,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人事、民政、财政厅(局):
  
  
  为保障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者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
  
  
  3、依照或者参加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
  
  
  4、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范围以外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可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也可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伤政策执行。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具体情况确定。
  
  
  5、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其工作人员在本通知下发前已发生工伤的,其原享受的工伤待遇不变。
  
  
  6、本通知所称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伤保险,关系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劳动保障、人事、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保险运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事业单位的职员、军人以及国家机关的职员,可以享受到的工伤待遇,与其他普通类型的职员待遇是存在着差异的。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职员,在受伤之后,若是想享受工伤待遇,是一定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证明自己的伤情确实是由于工伤才导致的才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程工期缩短怎么索赔?
      工程工期缩短怎么索赔?一、工程工期缩短怎么索赔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约定工程工期缩短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


·土地使用证三十年农村怎么过户?
      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凭证,土地使用证所有者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受他人侵犯。随着我国土地改革的进行,农村土地使用证也可以进行过户转让,......


·一、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可以得到补偿吗?
      一、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可以得到补偿吗?单位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如下:......


·不签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不签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公司如果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需要从第二个月开始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1款规定:“用人......


·有劳动合同没社保怎么办
      有劳动合同没社保怎么办理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


·怎么打债务纠纷的官司
      怎么打债务纠纷的官司一、怎么打债务纠纷的官司在打债务官司中,举证很重要。如下是关于打债务官司需要收集的一些证据材料:1、借据、收据、合同等......


·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
      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一、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1、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


·离婚户口没迁有补偿吗?
      离婚户口没迁有补偿吗?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第十九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


·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是怎样的?1、高风险等级基金类型有:标准股票型基金、普通股票型基金、标准指数型基金、增强......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间接损失由谁承担?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间接损失由谁承担?由出租人承担,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


·诈骗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诈骗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诈骗罪判缓刑的条件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