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计算

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计算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二、试用期不合格能否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需承担相应的。但是,实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未达到六个月的上限,用人单位可否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以劳动者不符合要求为由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呢?笔者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届满的,如果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属于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形,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同样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不少人认为在试用期内,由于自己还没有转正,那么如果要离职的话,单位也是不会支付工资的。但其实在试用期内,就算工作时间尚短只有几天,用人单位也应该根据实际出勤的天数来计算工资,之后支付离职员工相应的劳动报酬。所以,试用期并不是可以不支付工资的借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方怎样解除收养关系?
      有的养父母收养孩子之后,有时候可能会因为种种的原因感情出现波动,生出嫌隙,这时候其中有一方可能就想解除收养的关系,但是可能缺乏法律知识,不知......


·刑事案件见证人的资格要求有哪些
      刑事案件见证人的资格要求有哪些见证人是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一般理论认......


·老公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老公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生活中,老婆发现老公出轨的,通常不会马上就离婚。此时老公会祈求老婆的原谅,同时也会写下一份保证书。那么就这......


·劳动合同法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有何规定?
      劳动合同法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有何规定?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


·开车撞人的应该怎么办?
      开车撞人的应该怎么办?开车撞人的要如何赔偿?如果自己要开车的话,就一定要按照交通规定,如果自己没有按照交通规定开车,很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


·借款合同逾期多久可以诉讼?
      借款合同逾期多久可以诉讼?《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任何交纳诉讼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任何交纳诉讼费标准是什么?《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诉讼费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


·实施了违法行为之后怎么样自首?
      实施了违法行为之后怎么样自首?实施了违法行为之后可以选择到公安机关投案的方式自首,我国对自首规定了从宽处罚的原则,《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


·合同法单方解除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单方解除合同的规定有哪些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正好您又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只要您当时的房子在购买时办理的是合法的手续,......


·被用工单位无故辞退应怎赔偿
      被用工单位无故辞退应怎赔偿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